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免受他人伤害。但一旦政府决定保护个人免受自己伤害,就是走过头了。
——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第40任美国总统
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要]。 [1]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政府与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一个更“诚实”的名字?
从前,没有一个国家有国防部(Ministry of Defence),但几乎所有国家都有战争部(Ministry of War,或叫作作战部、兵部),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战争才是其真正的职责。专利权(parent)过去叫专利垄断权(patent monopoly),因为它本就是(而且至今都是)人为创造的垄断,虽然这种垄断可能对社会有益。因此有时候,跟现名相比,被遗忘的旧名反而更好地抓住了事物的本质。
经济学也是如此。经济学以前叫“政治经济学 ”(political economy),也就是经济的政治管理研究。到了今天这个时代,经济学已经成为“关于一切事物的科学”,这很容易给大家造成这样一种印象:政府经济政策在经济学中不是很核心。然而,如今经济学还是有很多关于政府行为的讨论和政策建议。就连那些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一切事物的科学”“‘经济’(理性)决策无处不在”的学者,也经常(至少是不经意地)加入有关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的争论。他们指出,即使在最不可能出现理性行为的领域——家庭生活、相扑等,人类的行为也是理性的。这实际上是在说,人们知道什么对他们有益,并且知道如何去实现它。言外之意就是,让人们自己做选择就好:政府不应该吩咐他们做什么,也就是不应该成为家长式的政府。
当然,没有一种严肃的经济理论主张政府应该被完全废除。但关于政府的适当角色,学界意见很多,分歧也很大。在光谱的一端是自由市场观,主张最小政府,也就是政府的角色应该最小化,只负责提供国防、财产权保护和基础设施(比如道路和港口)。光谱的另一端是马克思主义,主张市场边缘化——甚至整个废除,整个经济通过政府的中央计划来协调。
一旦离开这两种极端,对于政府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们会看到各种观点的排列组合,数量多得惊人。其实,即使是这两个极端,内部分歧也很大,一边在最小政府应该做什么上各执一词,另一边则在争论经济应该计划到哪个程度。
政府干预的道德性
政府不能凌驾于个人之上:契约论
关于政府角色,有一个永恒的(有关道德的)辩论主题就是,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利指示个人做什么。
今天,大部分经济学家都信奉个人主义 (individualism),认为没有比个人更高的权威。这种哲学立场的最纯粹形式认为,政府是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的产物,缔约者是每一个拥有自主权的个人。因此,政府不能凌驾于个体之上。这种观点被称为“契约论 ”(contractarianism),它认为,只有在每个个体都同意的情况下,政府的行动才是正当的。
“龌龊、野蛮和短命”:霍布斯与契约论的起源
关于社会契约有很多版本,目前影响力最大的版本,是建立在17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理论之上。他1651年的名著《利维坦》(Leviathan)——利维坦是《圣经》中的一种海怪——开篇就预设一种人人自由、无政府的“自然状态”。在那个世界,“人人互相争斗”(war of all against all),最后人生陷入“孤独、贫困、龌龊、野蛮和短命”的境地。为了摆脱这种悲惨状态,个人才自愿接受某种由政府施加的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以换来社会和平。
现代契约论者——自由至上主义者论政府角色
霍布斯提出这套理论,实际上是要证明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的正当性。他主张人民应该完全臣服于君主权威,因为后者有能力让人民走出自然状态。然而,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以及其他现代契约论者则为霍布斯理念开辟了一个新方向,发展出一套支持最小政府的政治哲学。这种亲自由市场的契约论,在美国通称为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将政府描绘成必须受到束缚的潜在巨兽利维坦(跟霍布斯的本意不同)。对这种观点,里根总统有句名言总结得最好:“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免受他人伤害。但一旦政府决定保护个人免受自己伤害,就是走过头了。”
按自由至上主义者的说法,除非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