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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做的不少。可是他们有一条品质却是值得高看一眼,那就是团结。于是离络此举被定为吃里扒外的叛徒便是犯了鬼族大忌。

更要命的是离络却在流放昆崙墟的途中逃跑,杀死了看押他的两名职位颇高的鬼族将领,生生挣断了锁在他肋骨上的锁妖链。

据说鬼君闻得消息一病不起,大嘆一声:“逆鳞庶子,随他去吧!”

离络走遍四海八荒找到我时,我已在俊疾山上昏睡了五日,他看我脸色枯huáng唇色发白,便以为我死了,扬起手掌朝我的胸口便要打下来……

他后来的解释是他这一辈子只gān过这一件不计代价救人的蠢事,却没成想我竟不争气的死了,所以觉得有必要给我一个教训。我听了只觉得后怕,好不容易活下来又差点让他这一巴掌给了结了。

我也是个福大命大的,恰在这时睁开了眼。

我怔怔地看着他脸上的冰霜顷刻化开,听见他声音微颤:“你还活着?”

我看着他还未来得及放下的手掌不知道他是希望我死还是希望我活,点头又摇头……

他冷静克制的抱紧了我,沾了我满身的血……

我们在俊疾山上隐居整三年,他说他以为那就是结局。

我晓得他那是自欺欺人,莫说我从没想过在这荒郊野岭避世一辈子,单说他自己,每日承受着筋骨全碎的疼痛把耗掉的灵气补回来,那得是多qiáng的復出信念。

我自知自己的心硬的像块石头,很难有人能走近。有了天君这样的爹,我对男人的感qíng都不会抱什么期望,什么天长地久都比不上一时的天雷勾地火。

他听见我说出最后这句话,似乎很是感兴趣,眸子里灵光一闪,问的却是一本正经:“你喜欢天雷勾地火?”

我向来不喜欢矜持,看了看山上野糙滚滚,笑道:“喜欢的紧。”

离络本是半躺着身子看书,听我这样说便一手把我拉到他怀里,笑得很是暧昧,一点也不符合他一贯的高冷人设:“那我倒是想看看你这地火能不能受的住我这天雷?”

我gān咳一声,手指划拉着他缺了一截肋骨的qiáng劲腹部,笑道:“你怕是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是说我喜欢做天雷,你做地火……”

他拦在我肩上的手顿了一顿,眉头微皱:“姑娘口味甚是独特……”

那三年,我把他照顾的很好,jīng壮结实,年富力qiáng,咳……作战也很是神勇……

我不提回去,他便不提。离络是个聪明高傲的男子,与我一般不喜欢装糊涂的,可是唯独在这一件事上,我们有了谁也不说的默契。

夜里我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伸手探进他的衣衫去摸他的肋骨,他微微颤了一下,鼻息渐重,却只是伸了胳膊把我揽进怀里,低头嗅上我的发。

我心里觉得有些疼痛,我和他终是要回去的,为这三年的逍遥付出应有的代价。

那天是他的寿辰,我早早起来为他做了一碗野荞麦麵,他看着我不怀好意的勾了勾嘴角,显得愈加风流倜傥:“既是我的寿辰,总应该是我说了才算,我要向你求一件贺礼……”

却听得外面一声□□,瞬间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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