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官府的审计机构的管辖,官府有权审计教会的收支,依法进行监督和惩戒,并公示于众。
由于曾华的身份,圣教不管怎么样都必须接受这个条款,而且教会也完全接受了,做为准则公布于世。范哲等大主教团成员还编制了《圣教神职人员准则》,交由曾华以先知明王的名义颂布。
这准则完全按照《圣教教会组织法则》的原则来制定,非常详细地规定了神职人员必须以身服侍上帝,因此不得纳妾,不得揽财、不得介入世俗事务等。这部准则最重要的核心除了神职人员只是引导和帮助教民信奉上帝,并没有权力和能力却传达上帝的“旨意”(因为话都让先知曾华说完了),所以他们不能擅自解释圣典以外,更重要的是规定神职人员必须和世俗事务划清界限,严禁介入其中。
曾华以北府首脑的名义发表《圣教法令》、《圣教教会组织法则》和以教会首脑的名义发布《圣教神职人员准则》是有深意的,他就是要通过这个方式向世人以及后人宣布,教会与世俗政权是严格分开的,教会不绝对能影响到世俗政权,而世俗政权却能影响到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