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允嗯了声, 牵着沈若的手儘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沈若穿的是农家人常穿的粗布麻衣,是窄袖,顾允穿的是读书人的长衫,袖子宽大。
青色的袖摆垂下,正好能将两人牵着的手给遮住。
两人的长相都极其出色,一时间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俊男美哥儿的组合谁不爱看呢?
沈若将寄放的那些给家里人带的东西给拿了来,斜挎包背在身上,里面已经塞得鼓鼓囊囊了。那些东西只能用一大块布给包成了包袱,还有给沈大山带的酒,沈若拎在手里。
顾允几次三番想帮忙,但他一拿起来就被沈若抢走了。
沈若:「你肩膀还没好,不要提重物。」
结果就是顾允走在边上身上啥也没有,而沈若手里、背上、身前全都挂满了东西。
边上有人瞧见了,没忍住阴阳怪气地开口道:「瞧瞧哦,这以后啊要找夫君可不能找这样的!虽说是个读书人,但还跟黄花闺女似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所有东西都让夫郎一个人拎着啊?啧啧啧。」
「是啊,小夫郎这身板瞧着瘦弱的,他一个大男人就在一边看着,也不知道帮衬着提一手。」
周围说话的人嗓门大得很,一圈人的视线都跟向日葵花向太阳一样,飞快地扫过来。
顾允面色如常,流言蜚语他经历的也不少,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难处别人不可能知道,而且也不可能跟每个人去解释。说这些话的人都不重要,只要自己在意的人不要误解,那就可以了。
而且人家说沈若是自己的夫郎,顾允心中还有些暗喜。
「怎么停下了?」顾允突然发现沈若停下了脚步,他有些疑惑问道。
沈若把包袱往肩膀上提了提,对着周围人说道:「各位叔婶,是我自己要提的。他之前为了救我受了伤,伤在肩膀上呢。不好提重的东西。他要帮我我没让,要是肩膀脱臼的伤更重了,以后可就写不了字了呀。」
原来是这样。周围的人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全貌,只是瞧见他一个大男人走在一边什么也不拿,那么多东西全让身边的小哥儿拿着了,不怪大家第一反应就觉得这是个游手好閒的男人。
而且读书人的手是要写字的,若是真伤到了,那确实是很可惜。听沈若这样说,周围人都对顾允投去抱歉的眼神。
顾允没注意道周围人的目光,他本就是不在意这些话的,听过就算了就当成耳旁风。却没想到沈若会郑重其事地跟周围人说话,帮自己解释。
心中暖流淌过。
沈若偏过头冲顾允笑了下,带着些安抚的意味。被人当面说閒话的滋味不好受,沈若受过。所以他不想自己的朋友,不,是比朋友更亲近一点的人,也受到这种伤害。
「对不住啊,我心直口快惯了。不知道还有这种苦衷,不如让我来帮你吧?」第一个开口说的人走过来跟顾允道歉,转而想帮沈若一起提东西。
沈若摇了摇头,道:「不用麻烦了,只还有几步路,就前面那儿拴着牛的地方就到了。」
「那成,没想到你这小哥儿瞧着瘦弱,力气却还挺大的。」那人摸了摸后脑勺,笑着夸道。
那包袱瞧着老大一个,看起来得有个二十来斤。更别提手里还提着那么大一坛子酒。
沈若笑笑不说话,他可是能将称粮税的青铜鼎都给扛起来的小哥儿。说出来不得吓别人一大跳?
身上这些东西就是拿着多,占位置麻烦,对沈若来说重确实算不上重。
顾允是领教过沈若的力气的,之前他受伤还是沈若将他背去的医馆,那时候他就诧异过了。
他开始回想以前的沈若,是不是也如此有劲?
可是在他的印象里,曾经的沈若似乎……细胳膊细腿的,风一吹都能倒了。因为是么儿,所以爹娘偏宠些,听村里人说他连家里的活也不用干,农活也不会做。
而现在的沈若却力能扛鼎,之前还在孕期时候都下田里做农活。
村里人都说沈若是得了失魂症,但是顾允知道,沈若之前「失魂」是因为招炎草香灰的作用。
可是他身上发生的那些变化应该作何解释?
两人一道往牛车过去,原先沈若摆摊的位置已经被其他的人占走了。
他绕到后头,跟周边麻烦他们帮忙看牛的小贩们道谢,一人分了一个他后来买的橘子。
「沈若。」顾允喊他。
「嗯?」突然又改回全名了,沈若还有些不习惯。
因为顾允喊他若哥儿的时候和其他人的语气都不相同。而且他声音好听,从他嘴里喊出来,沈若听在耳里感觉还挺舒服的。
顾允内心失笑,自己一定是疯了吧?竟然觉得沈若的躯壳里住着别人,那人才是自己喜欢的「沈若」。
人都会下意识对自己的名字非常敏感,哪怕是谐音有人喊了都会条件反射般看过去。顾允刚刚喊他就是想试试,「沈若」还是不是沈若。
不过瞧沈若他应得这么快,那他一定就是沈若,没有别的名字。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喊我?」沈若被顾允搞得云山雾罩的,看他表情像是有事情要说的样子。
顾允摇摇头,道:「就想喊喊你。」
「沈若、沈若,『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是个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