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过婶子们午后要送她们一同回沈家村,沈若就跟刚从书屋回来在雅间小坐了一会儿的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
蓝帆出来送他们,几人笑着告别。
「下次记得把二狗带来,几日不见还怪想的。」蓝帆摇着扇子,眯眼笑道。
「成,他也念叨着想蓝叔叔了。」沈若应了声,随后问了句:「先前晒得地瓜干你吃完了么?」
说起这个蓝帆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说:「都吃完了。」
「正好又晒了新的,之后给你带走。」沈若豪气道。
「好啊。那就多谢了。」蓝帆就爱吃这一口,自从在沈若家吃了第一次就一发不可收拾。
「后日是我家小云吞的满月宴,邀请你来。」沈若东西都买好了,笑着道。
顾允也看向他。
「我一定去,还没瞧过你们的孩子呢。」蓝帆先前在沈若家玩的时候也没看见过孩子,毕竟那时候还很小,就怕衝撞了。
「走了。」顾允先上了牛车,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顺势牵住,借力跳上了车,拉紧了缰绳。
两人冲蓝帆挥手,便驱使着牛车缓缓往远处行去。
谁都没有发现,在「阑珊珠宝行」的拐角处有一道阴恻恻地视线一直在注视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今天日万也完成啦需要夸夸(*^▽^*)~因为提到了,所以剧透一下:顾允之后会去考个举人,之后就不往下考了。举人虽然不是个官,但也要被称一声老爷呢~
再往下考的话就是会试和殿试,过了的话要么留在京城,要么当外派官员(外放的官是不可能放回自己家乡的),就得跑到别的地图去了。
沈若想发展沈家村,让沈家村成为大宇第一大村,他肯定是舍不得走哒!
顾允对做官其实不是非常感兴趣,他只对沈若感兴趣(bushi),他会写书,对各种知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顾允未来的职业大家可以猜一下~感觉你们肯定能猜到(捂脸)
第111章
牛车一路到「金珠」门口接上了人, 才一同回沈家村。
她们到得早,是第一批拿到锦缎手帕的,这时候还兴奋着, 想着明儿还要来。
「我就说是真的吧,瞧瞧这锦缎,摸着可真舒服啊!」婶子笑着摩挲了两下帕子。
「这可是锦缎手帕,我是舍不得用,弄脏了可咋洗哦。」
「若哥儿, 你那时候就不该走,不然也能领到一张嘞, 原本说是五十张发完就没了, 结果有人闹开,后头来的都有不少人领着了。」有婶子对沈若道。
「是啊,拿了回来你给你家崽做小衣裳不是挺好?小崽子肉嫩, 就要穿柔软滑些的料子呢。」
「织的细密些的棉布就挺好。」沈若牵紧缰绳, 轻笑着回应。
家里最好的布都给小云吞做小肚兜和尿布了。
锦缎是不错,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来不方便, 还容易勾丝。
所以还是用细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气性也不差,不粗糙不会磨到崽崽娇嫩的肌肤, 重点是不需要费心伺候布料。
沈若是个完全的实用主义派, 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来穿的, 又不是拿来供起来。如果穿个衣服还要担心它会不会划破勾丝,洗了还要缩水啥的, 平添诸多烦恼, 那不就是花钱请了个祖宗回来么?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
婶子们不太能理解沈若, 这可是锦缎啊!为什么若哥儿好像一点儿也不心动呢?
有婶子激动劲儿还没过, 说道:「明儿还能领呢,我打算喊上我家亲人也一同去。」
「我也,没准凑一凑真的能凑出一身衣裳来呢!」
「那『金珠』的老闆可真豪气,锦缎手帕都能说送就送啊。」
占便宜的心态谁都会有,沈若闻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话。「金珠」的这一波宣传从表面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来无疑是失败的。
「阑珊」推出用赠品来吸引客人,着重点还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钱就能得的赠品则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儿。
彩虹发绳用的就是缝不了东西剩下的布条,那茶叶梗毛球耳坠也是,茶叶梗是从虎头山上摘的,也就花了一点儿毛线和鱼线罢了。做出足足二百五十对也不过就是费了些时间和约莫三四文的成本罢了。
而「金珠」有样学样,只看到用赠品能吸引到客人。还想将「阑珊」的客人全都抢过去,便用力太过地将赠品的成本给提高了,大家对比价值之后自然会到「金珠」去抢免费赠品。
但是「金珠」抓错了重点,一家店铺要长久的开下去,客人的黏性很重要。必须要有一个特点能够让客人们印象深刻,这样只要一说起储水镇上的珠宝行,那必然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它。
那记忆点是可以人为创造的。可以是一个漂亮的门面、优质的服务、精美的商品、实用的赠品等等。
况且像这类的活动必然不可能只搞一次。
商人重利,搞活动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而不是打水漂玩儿。
像「金珠」这样一上来就送锦缎手帕的,估计是亏了不少。锦缎一匹最次的也要二十两往上,一匹布约莫四丈长,因着古时候的布匹门幅短,这帕子约莫女人两个巴掌摊开的大小,送出一百张那就差不多是半匹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