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男一女只好让那女人看孩子,满脸都是不乐意,只给那女人露出孩子的半边脸。
那孩子也伤了,此刻眼睫忽闪忽闪。
那女人看见孩子之后浑身一颤,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眼泪不住地流,她对着县太爷指着那两人手里的孩子,嘶吼道:「这是我的孩子!我的!」
「胡说,这明明是我们的孩子!」那一男一女顿时就怒目而视,抱紧了孩子,瞪视着女人。
「是我的孩子!他胳膊上有颗痣!是我生的。」那女人伸手就要去抢,那男人仗着自己身高高大便将孩子举过头顶,不然那女人抢到。
「我家孩子胳膊上也有痣!谁说这是你家孩子了?!真是不要脸!」那妇人呸了一声,喊道。
一时间大家都傻眼了,竟然还有人撞孩子的?!
刘新固狠狠皱眉,这两边人都说孩子是他们的,这可就难办了。
大宇朝的规定是孩童满一岁时候才会登记造册,分得田产,而这些孩子现在最大的也不过四五个月大,官府中根本没有记录。外加脸也没长开,都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的,瞧不出究竟和谁像一点。
堂下吵吵嚷嚷,刘新固一拍惊堂木,道:「师爷,去将那孩子给我抱过来。」
他倒是要看看谁说的准些。
那一对夫妻见师爷来抱,十分依依不舍地将孩子递了过去。
那女人看着孩子,眼眶通红着,狠狠攥紧了拳头才没有衝过去将孩子抱走。
师爷快速地抱着孩子到了刘新固身前,动作放轻,将孩子放进他怀里。
刘新固抱着孩子,对他们道。
「你们细细说来关于这孩子的事,由本官判断。」
那对夫妇立刻拜倒,说道:「我们家大牛胳膊上有颗痣。」
那女人闻言立刻道:「这是我的孩子,他左手小臂上有颗红色的痣,瞧着像一隻小鸡!」
那对夫妇跪不住了立刻道:「我家大牛就是这样的痣,而且他手心里还有一条刀疤,是我切菜时抱着他,他不小心伸手碰到的伤。可把我们心疼坏了。」
刀疤?那女人闻言顿时泪流满面。
刘新固的眉头皱地几乎能夹死蚊子,他抬手掀开孩子的衣裳,看了眼胳膊上的胎记,再捏过孩子的手查看手心。
两边人都说对了,这……
他一时间不好判断,但脸上却没有露出难色。
但沈若敏锐的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这对夫妻与这女人说的,都是对的。
但是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会有两对父母?
周围的人都屏息等着他宣判,但县太爷却迟迟不说话,一时间堂上堂下一片寂静,几乎落针可闻。
沈若深吸一口气,打破了沉默。
他施礼,随后道:「大人,草民有一计或可判断孩子的生身母亲究竟是谁。」
刘新固暂时想不出法子,先前沈若和顾允两人便立了大功,是可信之人。他沉吟片刻,道:「就按你说得来。」
沈若心里有底,表现在脸上的便是自信。周围人一开始听见这小哥儿说这话,心里头都觉得怪异,但是县太爷发了话,再看他的表情都有些信他可以做到了。
而且这人瞧着……还有些眼熟。
有先前来看过公审案件的人立刻就将沈若给认了出来。当初那案件闹得很大,这位也是苦主。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只见他走上前去自县太爷手里将孩子抱起,随后走到了堂下。
那对夫妻和那女人都定定地看着沈若手里的孩子。
沈若轻柔地拍抚着孩子,脸上带着为人父母独有的温柔笑容。
他将孩子包着襁褓拆开了,随后让那对夫妻中的妇人和那女人走上前来,让她们一人捉住孩子的一隻手。
「来抢吧。只要谁抢到了孩子,那谁就是孩子的生身母亲!」沈若说完便放开了孩子。
那妇人闻言立刻扯着孩子的手往自己怀中拉,脸上带着恶狠狠地表情:「这是我的孩子,你别抢!」
那女人却瞧见了孩子小手上那那条刀疤,顿时泪流满面。她想抢孩子,但却不肯拉着孩子的手。
孩子落到了那妇人怀中。因是被扯疼了,孩子止不住地大哭,嗓音嘶哑,听着格外痛苦。
周围人万分不解,竟然如此草率吗?
那抢到孩子的妇人立刻道:「大人,这就是我家的孩子,可以让我们带走了吧?」
那女人在一边哭得浑身抽搐,那明明是她的孩子啊!
刘新固与师爷耳语几句,随后挥手让衙役上前:「既然你们已经有了定论,孩子的生母自然不是坏人,而另一个本官便要治她行骗诱拐孩童之罪!」
那对夫妻抱着孩子露出趾高气昂的笑,看着那几个衙役朝那女人走去。
随后衙役们却越过了那女人,快速上前将这对夫妻给按在了地上!
沈若手疾眼快地趁着他们惊愕之时抢回了孩子,将啼哭不止的孩童放进了那女人怀里。
那女人接到了孩子,顿时止了哭,那孩子到了女人怀里也不再继续哭了。女人轻柔地拍抚着孩子,哄着。
那对夫妻脸上满是震惊,不解地看向沈若。
「为什么抓我们!那是我们的孩子!」那对夫妻还在负隅顽抗。
沈若也是当阿爹的人,自然懂得父母心。这对夫妻虽然说出了孩子手心里有刀疤的事,但他们的一举一动里面没有一丁点儿对孩子的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