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若哥儿。」柳杉心思细,哪里不知道若哥儿的想法呢,她笑着道:「你是怕我累着,才想着找人跟我一起做,能互相帮衬。你阿嫂我不是个眼皮子浅的,银钱够花就成,也不需要全都攥在我手里。」
而且这生意是若哥儿带给她的,是门长久营生,以后有的是钱赚,倒也不必排斥别人一起赚。况且那人还是若哥儿未来的婆母。
她是当儿媳妇的自然也知道自己如果能厉害让婆母高兴,那家里自然更加和睦。若哥儿这么能干,想来顾允他娘肯定会非常满意他的。
「是这么个理,阿嫂大气。」沈若笑着拍马屁,人都喜欢听好听话。他阿嫂是个明事理的,和这样的人对话就不累。
「你啊,」柳杉忍不住笑出声,看了沈若一眼,「先前你和顾秀才带回来的布,我和娘閒的时候已经裁剪好了,就等着缝。你要往上弄什么花样?」
沈若差点儿都快忘了这件事了,先前顾允给他买了好几匹布料来着,家里人人都有份的。原本他想请别人做,不想娘和阿嫂太劳累,结果李善桃不答应。
只说家里有人会做的,交给别人做肯定没自家人做的好,所以就揽了活。
竟然都已经裁剪好了么!
「我想想,」沈若要弄那肯定得给一家人都搞上,弄个一系列的,这样他们走出去别人瞧那衣裳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到时候我画好了给大家瞧。」
「成,反正是过年新衣,倒也不着急。」柳杉道。
「若哥儿,该走了!」
沈丰在围墙外头喊了一声,他已经套好了牛车,准备跟着一起走,他今日是要跟若哥儿一同上镇上去熟悉如何摆摊的。
「阿嫂,阿兄喊我了,我得先走了。」
「快去吧,今儿记得早点回来。」柳杉道。
「晓得啦。」沈若摆摆手快步往外跑去,可不能再继续在家耽搁了,不然还没到了镇上天就该大亮了。
李善桃和周兰则合力将四方桌给抬到了屋前,这样正好能让那几个带着剪刀来的婶子在桌边将布样给裁剪了。之后再整理好后分发下去让其他人做。
小作坊的事儿有她们管着,沈若便上了牛车,跟沈丰一同往镇上去了。
「珍宝居」这个名字一日之间在镇上被传的很广,几乎家家户户都知晓了。一来那书包在镇上火了好长时间,除了那头一批在集市上买着书包的人之外,其他人有閒钱想买的也都买了仿品,足以见得大家对「书包」的热衷。
蓝帆因着新的活动成功扳回一成,此刻心情极好,又难得有了空閒,就带上阿富和已然被学习折磨许久的蓝棹一同上茶楼品茗去了。
茶楼当中,还有不少人在谈论昨日的事。
大堂当中,有人站在桌前口若悬河:「那』珍宝居『不愧是镇上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你们是没瞧见昨儿个的盛况啊!里里外外围着的都是人,储水街上就这摊子上人最多了!」
「是啊,我也瞧见了,除了最开始那抽绳的款式,还多了个木头扣子的款呢,瞧着上头还雕了字,好看极了。」有人说起那书包眼睛都亮了。
「呀,方兄你来了,」那人瞧见外头走进一个人,穿着书生长袍的,他正巧就背着书包,「你这书包可是昨儿在』珍宝居『买的?」
刚进来那书生顿时就被围拢了,他哪里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顿时胸膛一挺,特别大方地将背上背着的书包拿下来给大家瞧:「是啊,昨儿买了两个。之前大集上就差一点儿,结果没买着的,可是念了好久,这才在昨日终于买着了。」
他是个注重品质的,那些仿品做的不好,他再喜欢再想要也没买,原以为再也凑不着卖书包的摊了,结果昨日给碰上了,一听说原本卖书包的摊主开始摆摊了,他立刻就跑过去买了一个。
周围人有人去凑了昨日的热闹,也有人没去的。那书包有人很喜欢,就有人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布做的包么?给我块布让我家娘们儿做也能做出来。」有人抱着双臂说道。
原本以为会有人应和两声的,结果周围人都光顾着摸那书包去了。
「呀,这扣子上桐油吧,好滑。」有人摸了一把,讚嘆道:「这上头刻的还是』金榜题名『,瞧着字也好看。里头沉甸甸的,方兄你装了不少东西啊?」
「是啊,这包特别能装,比书框和篮子都方便,还轻。里头装了重的东西背着肩膀也不硌疼的,特别好。」那姓方的书生一说起这书包的好处就停不下来,「听那小哥儿说这叫』纽扣书包『,这四枚扣子都是由案首秀才写的字,请专人刻的呢!」
而且还是「金榜题名」四个字,多好的寓意,再加上案首秀才写的,自然是沾到文气了呀!
「真好看啊,竟然还是案首秀才写的字刻的?你咋知道这回事?」边上有人好奇极了,他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早知道就该去买的!
方书郎顿时笑了:「我瞧见了啊,书院里头就出过一个案首秀才,是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去!你说昨日那个在竹架子后头写人名字的就是丙申年的案首秀才顾允?!」有人顿时奋力拍大腿,后悔死了,「昨儿我去了,倒是瞧见他很有文人的样子,只不过在摊子上的,怎么能是案首秀才呢!哎哟,真是的,要是早知道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