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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沈小哥儿。」阿富一口气喝了大半筒,不知道为什么竹筒里头装的水喝起来味道还有些不同,有滋有味儿的,「怎么你家的水都比我以往喝的好喝些。」

阿富忍不住感嘆。

竹筒一直摆在阴凉地,喝进嘴里还有些冰凉,很好地带走了繁忙时产生的热气儿。

「因为不是白水,里头加了把竹芯一同煮沸的,还掺了点盐。用竹筒装了还会带些竹子特有的清香。你要是喜欢,明儿我给你带些竹芯来。」竹芯能去火,淡盐水能补水,是最适合让农家人带去地里劳作的时候喝的,现在他们出了汗喝些水也能补充体力。

阿富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成啊,多谢沈小哥儿!」

「不用谢我,今儿你们来帮我的忙,合该我谢你们才对。」沈若从油纸包里分出两份果脯递给阿富和小松,「累了一天了,你们赶快回去休息吧。」

他们过来帮衬完全是蓝帆授意的,因着是朋友帮忙沈若不好给他们开工钱,就拿了点果脯给他们吃。

果脯可不便宜,在镇上最便宜的也要二十文一斤,小松起先不敢接,他不像阿富那样跟沈若是熟悉的,一脸的受宠若惊。

阿富笑着接过了,道了声谢。

见小松还愣着,立刻伸手拍了他背一下,小松这才愣愣地接过果脯。

「谢谢沈公子!」沈若是自家公子的好友,他自然也要跟着喊公子的,哪怕人家并不是汉子。

「那我们就先走了,我家公子说了以后你们要是忙不过来直接叫人来』阑珊『喊一声就成,我们那儿伙计招的多了,好多人都閒着呢。」阿富笑着说道。

沈若笑着摇摇头,哪里是伙计招的多,蓝帆就是想着要让人过来帮衬呢。这个朋友还挺让人窝心的。

沈若看了顾允一眼,从他眼中也解读到了一样的思绪。

阿富和小松便走了,小松将一纸包果脯塞进怀里,念道:「沈公子人可真好啊。」

阿富闻言便笑开了:「可不是么,他对待公子也好。就有种,一视同仁的感觉吧。一点儿都不会瞧不起人的,哪怕我是个下人,以前还在他家住过呢。他家里人也好,招待我都特别尽心,难怪能养出这样好的小哥儿。」

他自己以前可傲气了,因着公子的看重能在「阑珊」当个掌柜就不把其他人看在眼里,更加瞧不上乡下人。但是沈小哥儿当时就给自己上了一课,永远都不要瞧不起农民。

阿富边回想着边和小松说,小松按着怀中的东西,不住地点头。心想若是以后还有机会,一定要再来帮沈若的忙!

他们做久了下人不知道这种感觉该如何描述,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他们就能明白,沈若只不过是学会了尊重所有人。

沈若开始收拾竹架子上剩下的挂件和髮带说道:「阿兄,咱们差不多就收摊吧。今日早些回去。」

「好。」棚子里摆着的东西多,库存里头的已然卖出去不少,现在摊上剩下的已经是最后一批。沈丰和顾允一起收拾棚子里的商品。

等都收拾好了,将商品都放进许氏布庄的仓库里,沈若三人又搬了几匹布料出来往牛车上放。将布匹摆好之后,沈若留了个心眼,将做麻袋的麻布包裹了一层,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就像是拉了一车的麻布一样。

毕竟麻布不值钱。

这两天许氏布庄的生意因着「珍宝居」在门前,也被带动了,有些回温。沈若他们进进出出搬东西的时候,还有伙计主动过来帮忙搬,这肯定是经过许老闆授意的。

沈若自然承他的情,决定之后再跟他买一批布。

要是「珍宝居」的生意一直这么好下去,那先前买的这五十匹布料估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被消耗掉。

做书包是最费布料的,一匹布能做出五个书包,剩下的碎布大的能做髮带,小一点的就裁剪开做百家被,再小一点的还能用来糊千层底,只不过还没有完全计算过能做出多少东西,总之一点儿布料都不会被浪费就是了。

等牛车都装好,沈丰将竹架子搬进了棚子里,拉上周围的油布遮挡,再用麻绳将棚子四周捆紧了。

这是沈若想出来的法子,毕竟在街道上灰大,用油布遮一遮,第二日来摆摊的时候打扫会方便些。

他们摊子在储水街上让人一眼瞧着就是干净整洁的,大家也都乐意来这里消费,小摊的门脸自然也是沈若在意的,他可不想别人提起「珍宝居」是一种脏乱差的印象。哪怕周围的摊子都是脏兮兮破烂烂的,沈若也不想「同流合污」。

现在因为他们摊子搞得好,带动的周围的摊贩也开始注意棚子卫生了,要是不干净客人过来了还要提一嘴呢。

大家也都发现把摊子搞得干净清爽,每日生意都更好做了一点,原本有些摊主对「珍宝居」的意见还挺大,特别是那些做仿製书包的摊,这两日是一个书包也卖不出去了。

但是因为离「珍宝居」近,客流比以往要大,生意还意外地更好了,哪怕不卖书包,卖自家别的东西,那生意都比以往更好!

这样大家也都不再多说什么,毕竟给他们带来了好处,又没有把自家的客源都抢走。只不过羡慕嫉妒的人也多,瞧着「珍宝居」摊前来来回回那么多客人,想来肯定是赚了不少的!

这哪能不让人眼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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