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重归家庭的老父亲,前段时间因为陆与书工作暂歇了一段时间,于是云城也得以在一段时期之内把重心完完全全的放在了工作上。
之前陆与书让云城去公司的企划宣传部,其实是给云城规划了两条职业路线的,要么偏企划,要么偏宣传。小一点的公司可能会把这两个部门和职业糅合为一体,但在陆与书的公司,这两块业务是互相重迭,但又彼此独立存在的。
如果是进宣传部,那就更多的偏向于幕前,也就是跟徐凛遥一样以媒体宣传这一块为主。毕竟云城长得帅,又不怯场,确实很适合上镜。
而要是进企划部,那更多的偏向于幕后工作。具体的工作业务又跟宣传口不一样,会分为文案企划,品牌企划等等。
云城这段时间以来,其实也算是摸着石头过河,如今在经过公司培训和最初的职业磨合期之后,他如今的职业道路相比较于一年前,也算是越来越清晰。
他自己还是更倾向于品牌宣传这方面的工作。毕竟这一块的工作,能让他更多的有机会用到自己摄影和绘画这一块的功底,而且即便陆与书撇开私人滤镜不谈,光是云城在摄影和绘画方面的能力,在宣传部也是相当难得出手的。
以前陆与书还跟云锦半开玩笑的说过云城是他们公司的宣传总监。
如今云城虽然没有做到陆与书曾经说过的那一步,但如今确实也稍稍晋升了一下,成为了宣传部旗下的广告部经理。
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广告部经理,不管是放在陆与书面前,还是放在云锦面前,都完全不够看。但这并不妨碍云城回家狠狠嘚瑟了一番。
他甚至还不忘给舟舟小朋友画饼:「你好好画画,等爸退休了,争取让你承父业。」
云舟舟:「不用,我要靠自己。」
云城:「靠自己多累啊,咱们父女俩就一块靠着陆妈妈这棵大树,正所谓老话说得好啊,背靠大树好乘凉啊,娶个好媳妇旺三代呀!」
第119章 119
云城真正意义上感受到什么叫吃软饭, 是第一次从云锦设立的「家族基金」里领取到人生中的第一笔零花钱。
不,那不应该叫做零花钱,应该叫做云经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拿到钱的当天, 云城就非常大度地请整个企划部和设计部的同事们喝咖啡。
有关係好的同事打趣云城:「城哥你这是买彩票中大奖了么?」
云城美滋滋:「差不多吧!」
对云城来说,这笔钱还真就跟买彩票中大奖差不多, 反正就有点儿类似于捡钱的那种感觉。而且一想到以后每一个月, 他都会从云锦那儿拿到这么巨大的一笔钱, 他甚至连看云锦都变得顺眼起来。
要知道他以前最讨厌的就是云锦是个事业脑,但现在他真的是巴不得云锦能水泥封心,专注事业,最好是能把云家的企业做大做强做到全世界去,这样云城就能长长久久地享受到这种每个月捡钱的待遇。
他跟陆与书聊到这个事的时候,还忍不住说道:「原来有时候你看一个人顺不顺眼,其实也取决于你用什么眼光来看这个人。我之前看云锦, 用的都是看大哥的眼光, 然后就觉得他浑身上下一无是处,哪哪都是缺点;但我现在用看员工的眼光来看他, 就觉得这样的好员工, 还是很值得讚许的。」
陆与书:「……」你大哥知道你现在已经开始用打工人的眼光来看他了吗?
不管怎么样, 有了这笔从云家打过来的零花钱,云城之前很多想干的事儿, 终于有机会实现了。
比如给陆与书送一件像样的礼物。
之前云城给陆与书送的礼物, 要么就是自己手工製作的小工艺品, 要么就是自己动手製作的旗袍,虽说也都是他的一片心意, 但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穷么?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也算是有点钱了。别的奢侈品不敢说, 但给陆总买件昂贵大衣的钱还是够的。
云城之前其实就挺喜欢看陆与书穿大衣,毕竟陆总个高腿长走路带风的,穿起大衣来确实是又酷又飒。
正好如今这个天气也适合,于是云城便直接给陆与书安排上了。
他给陆与书挑的是一件驼色大衣,之所以没选更基础款的黑白灰,是因为这些颜色陆与书的衣柜里已经有太多了,事实上他原本想选一件天蓝色的大衣,后来想想陆与书平日里未必会穿这个颜色,所以到底还是选择了更加实用的驼色。
然后陆与书按照云城的推荐搭配了一身,效果倒是确实不错,至少穿出去连徐凛遥这样的时尚达人都忍不住夸讚了一番。
陆与书之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常坚强独立的职业女性,从来不屑于让男人给自己花钱。但如今收到云城送给她的礼物,她发现自己也还是挺开心的。
而且她也算是初步领略了云城吃软饭的感受。不得不说女人这年头能靠自己吃硬饭确实是一种本事,但如果能靠老公吃上软饭,也是真的很快乐就对了!
云城一夜暴富,除了陆与书享受到了吃饭软的快乐,云舟舟和陆恕也一併都享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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