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家现在很乱。他们把房间里的东西几乎都清出来,都准备打包,要离开了。

叶栀想把客厅的东西清一下,然后让沈爸和两警卫员坐。

但这些事,哪里需要她一个怀着孕的孕妇来动手。叶栀才要搬动椅子,就被阻止了。

「别动,别动,我来,你们都别动。」沈耀军才跟着进来,立马大喊道。

沈耀军虽然不练兵,但军人嗓门大,一说话就容易吓到没有准备的人。

叶栀手一抖,椅子没拿稳,又落回去了。

沈禹瞪了亲爹一眼,过去接手叶栀的活。不过椅子不是给沈耀军这个亲爹坐的,而是给跟来的两个警卫员坐的。

「请坐。」

两个警卫员哪里敢坐,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沈耀军:「……」亲儿子啊!

但他没想到打击还在后头。

沈母虽然也激动再见自己的丈夫,但现在家里真的乱,连忙也拿过另外一张椅子给警卫员坐,「别客气,当自己家就好了。」

「最近准备搬走,有点乱。随便坐,随便坐。」

另一个警卫员刚想要接受沈母手里的椅子,就感觉旁边传来了死亡光线,他的手伸到一半不敢动了。

妈的,有点恐怖。

但再恐怖也抵不过女主人们的热情,加上在这个家,沈耀军真的没有什么说话的权利。

沈耀军也不气馁,自家媳妇不理他,他理媳妇就好了。

就是他暗搓搓的拿出小本本,记下这两个小混蛋,等回去他们就『死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以后会以沈禹称呼,沈清归……就让他随风去吧,啊哈哈哈。爱你们。

第九十四章

沈耀军开着军车,带着沈家人回到清河村,又引起了一番热议。

此时他们才知道沈清归併不是没有爹的,而且沈清归也不叫沈清归,他还有一个更简单好听的名字,叫沈禹。

沈禹早已经超越了许多人,早已成为了所有人的仰望对象。

一开始,某些人或许还会羡慕嫉妒恨,但到了现在,早已恨不起了。

郑志清看着沈禹风光的回来,又看着他离开,心里早已一片荒凉。

比成绩,他比不上,比家庭背景,他更比不上。他们这样的人,哪里还能跟人家比较啊!

郑志清颓废的回到知青院,可他还没走进知青院,就听到了从里面传出的谩骂。

是方月和赵小赵。

方月跟他一样考不上大学,赵小赵听说成绩能够得着大专,但因为上次她让方月陷害叶栀作弊,留了案底,同样与大专无望。

她这一辈子,都要跟他们一样,都要留在这个落后的村子,做着一辈子的白日梦了。

郑志清看着眼前破旧的知青院,他恍然觉得,他这一辈子不应该是这样的……

但谁的人生又是一成不变呢。

沈母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回到首都,还拖家带口的回去。

等沈耀军拜访完朋友后,把沈家的一切都安排好,沈家一家便迁回了首都。

这个年代迁徙十分的麻烦,加上叶栀大着肚子,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

不过叶栀却觉得不用这样。沈耀军为了照顾她和沈母,购买的票都是卧铺,现在也不是什么往返旺季,火车上的人不算很多。

叶栀除了有点受不了火车上的味道,其他的她都能接受。

所以等到了首都,她并没有什么不适。还有心情看窗外的风景呢。

叶栀没有来过这个年代的首都景象,她对这一切都充满着好奇。

她小心的趴在窗口,看着路上行人,车如流水,看得很开心。

沈禹见她如此,小心的帮她护着肚子,她看着窗外,他看着她,气氛温馨幸福。

沈耀军在前方开着车,通过后视镜看到儿子儿媳如此美好的一面,他也悄悄的握着沈母的手,对着她笑。

沈母挣不开他的手,恼羞的瞪了他一眼。

沈耀军脸皮厚,只当没看见,更加的傻笑了。

傻笑的同时,沈耀军又一次在心里庆幸,庆幸当初再见老叶时,没有纠缠着对方做亲家的事。

不然,他哪来现在的美好?

还是他儿子聪明,会『骗人』,把这么一个可爱聪明又有福气的小姑娘『骗』回来。

越想,沈耀军就越是乐呵。嘴角的笑意在回到大院,他都没有放下来过。见人就给人介绍媳妇、儿媳妇。

当然,有人问起沈禹,他还是会勉强介绍的。就是反差有点大,让人以为他生的不是儿子,是女儿而已。

沈耀军的做法,让沈禹很不齿。

最后沈禹实在受不了沈耀军拿他媳妇炫耀,就带着叶栀回房,不管他了。

气得沈耀军直跳脚,「他他他……能揍他?」

沈耀军打儿子前,有点怂的问沈母。

沈母好笑的看了他一眼,给自己和沈耀军倒了一杯花茶,道:「你能打得过的话。」

沈耀军:……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他身为老子,竟然打不过儿子了。

沈耀军想起某天晚上在沈家小院跟沈禹切磋,自己差点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事……算了,还是等他小子出来,让他小子打吧。

叶栀被带上二楼,就开始打哈欠,她最近困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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