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做什么?」
「放生啊。」
「不行,那是小毅送我的,我要带回去养。」
「养?」
她再度让他感到讶异。
为了这隻毛毛虫,她刚刚还一路狂奔,不顾一切的在山路上大跳脱衣舞。现在,她却说她要养它?
春娇紧张兮兮的、远远的绕过陈志明。她捡起地上的背心穿上,再跑回自己车上,拿出一个小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清空后,才把化妆包扔给他。
「你帮我把它装进去,小心一点,不要弄死了。」她站在两公尺外,对着他下令。
陈志明霎时间醒悟。
她不是怕毛毛虫。她是非常非常非常怕毛毛虫,怕到完全不敢接近。
但是,刚刚他明明亲眼看见,她亲手接过小男孩递过来的礼物,甚至没有花时间拿出面纸隔着,而是摊开掌心,任由小男孩把虫放进她手里。
他亲眼目睹一切,完全看不出她有任何勉强或是不愿意。她甚至等到出了张家,离开小男孩的视线后,才显露出她压抑住的慌乱与恐惧。
这女人的意志,坚强得让人佩服。
「你既然怕这种小东西,为什么还要积极推广有机农业?」他好奇的问。
有机农业需要完整的生态环境,而完整的生态环境,就意味着无数种的虫子会在其中快乐生长。
「这是工作,」她认真无比的看着他。「要做,就要做到好。」
害怕是一回事,该做的事情,她还是会不遗余力去完成。况且,只要工作起来,她往往就会忘了害怕。
手里拿着毛毛虫的陈志明,嘴角仍噙着笑,但是盯着她的眼神,竟然似乎多了那么一点温柔、一点真诚,而非平常的玩笑。
那样的神情,让她的身子莫名的燥热了起来。
明明就已经穿妥了衣裳,但是他注视着她的眼神,却让她突然以为自个儿是赤裸的,甚至还想伸手遮掩山口己。
好强的她,无论如何都不肯示弱。她忍住那股衝动,红着脸喝令:「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把它装起来啊,我还得赶回镇公所去开会。」
「YES SIR!」他玩笑似应了一声,将蠕动不已的毛毛虫放到化妆包里,然后在她的指示下,拿着她的外套,以及装了毛虫的化妆包上车,替她载运下山。
黑色的悍马和红色的保时捷,一前一后的下了山。
跟先前上山时不同的是,下山的时候,他的车上多了她的外套。还有一隻他决定要领养的毛毛虫。
第四章
「陈、志、明!」恼怒的尖叫声响起。
接着,急促的脚步声,喀啦喀啦的踩过人行道,在消防分队的大楼前停住。
陈志明刚停好车,就听见那声怒叫。他转过头去,看见站在消防大楼前,双手握拳、双眼气得几乎要喷火的春娇。
他关上车门,慢条斯理的走了过去,高大的身躯,直走到她面前才停住。
「我问你,你为什么擅自把人手全部调走了?」她仰起头来,凶恶的瞪着他,怒气冲冲的质问,气恼不已的模样,像是想当场衝上来,狠狠的踹他几脚。
「擅自?」他慢吞吞的反问。
「对!」
「如果我没记错,那些人都是警员,你无权调派他们。」
今天中午,当他巡逻过后,回到分局里的时候,赫然发现,十几名员警全数消失不见。警局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个留守的警员战战兢兢的告诉他,镇长把所有的人手,都调派去花卉博览会的预定地。
他二话不说,立刻打了手机,要所有的警员全部回警局报到。
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春娇。
「我只是借用啊!」她理直气壮的回答,恼怒的质问。「你把人都调走了,那棚架怎么办?」
「你可以另外找人来搭。」
她跺了跺脚。
「那要花钱啊!」那些公费,当然是能省则省。
蓦地,陈志明脸色一沉。
怒气清清楚楚的从他庞大的身躯,辐射而出。
「你不要把警察都当成是佣人!」他微眯着眼,轻声警告,紧握的双拳,克制着想要伸出双手,用力摇晃她那颗小脑袋的衝动。
这个女人的行径,实在太过嚣张。
求好心切是一回事,但是滥用职权,把警员全部调去做苦力,害得警局里唱空城计,这就太过分了!
他的确在追求她,但是,公事公办是他的原则,他绝对无法容许她擅自越权,增加他下属的工作量。
黝黑的俊脸默默的看着她,黑眸里有着压抑的怒火。
正午的阳光耀眼,热得人直冒汗,而两人的怒气,更是有如火烧般旺盛。争论的声音,一句比一句大声。
春娇没有被他的脸色吓退,甚至把声音拉得更高,不爽的质问:「你们不是人民公仆吗?」
「公仆不是这样用的!」
「这有什么差别?我也不是要他们为我私人办事,而是请他们到会场帮忙。这是镇上的事,他们也应该要出力啊!」
「局里每个人都有勤务要忙。」
「这些事情花不了他们多少时间。」她不肯让步。
他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把人手都调走,要是出了事呢?谁来负责?你吗?」
「我——」
他打断她的话。
「还有,博览会开幕的时候,警方可以协助,但不可能加派人手。」他居高临下的俯视她,对着那张漂亮的小脸,一字一句的说:「我回绝了其他分局的支援。」
「什么?!」她尖叫。
今早,她去分局的时候,陈志明刚好不在。于是,她软硬兼施的强迫副分局长打电话给邻近几个乡镇的警分局,要求他们在博览会开幕当天,加派人手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