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林玉生四岁,她因为家里儿子生孩子需要回去照顾,就又找了一个人过来顶替。

哪知道,那个远亲根本不靠谱,才带了一个月,出去玩了一会儿,回来就告知孩子丢了!

当时林家在省城也是非常有势力的,林老爷子想着,多求一些人,总能把孩子找回来。

然而,那孩子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林老爷子派出去的人几乎将省城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痕迹。

林老爷子怒气冲冲的喝问保姆。

保姆低着头,一边哭一边解释:「我就上了个厕所,拜託了一个女的帮忙看一下,哪知道出来孩子就不见了!」

林老爷子当即就被气得呕了口血,从那以后,身体变得差了起来。

后来,林家终于找到了一些消息,据说是有人通过保姆的画像,给出了女人的信息。

他们去公安局一查,才知道那个女人刚好是一个被通缉的人贩子!

林家人的天快要塌了!

人贩子抱了孩子,那肯定是把孩子卖掉了。

那么孩子被卖去了哪里,兴许只有找到那个女人才行。

时隔多年,林玉兰的同事在省城传来消息,说那个被通缉的女人贩子终于落网,她跟所里的公安同事打过招呼,帮忙问了一句。

结果女人贩子给出的答案是:「她发现那个孩子不是一般家庭,怕自己得罪不起,就随便丢在路上了!」

随便丢在路上,那是哪个路上?

公安问了十几遍,女人都坚持摇头,说她不记得那条路,也不记得是在省城丢的,还是在外地……

林玉兰之所以决定去省城,就是为了查找线索。

在不能确定一定能把弟弟找回来之前,他不想告诉父母,让他们空欢喜之后,又陷入更深的绝望里。

林玉兰对着照片看了许久,将他存放在抽屉里,起身收拾行李。

……

又是新的一周过去,周五这天,沈莞被刘教授留下来,告知她论文已经成功再杂誌上发表了,明天早上出刊就能看到。

沈莞一听,又惊又喜。

「太好了,那我一定要去买一本收藏起来,毕竟是我第一次上杂誌呢。」

刘教授笑了笑,要跟她说的,并不止这一件事。

「明天我要去医院给一位特殊病人坐诊,带你去见见世面。」

沈莞一听刘教授要带她去临床学习,格外珍惜难得的机会,赶忙答应:「好,明天什么时候?」

「九点钟,你准时在学校门口等我。」

「好!」

沈莞还询问了刘教授明天要坐诊的病人病情,趁着时间还来得及,去了图书馆查找相关的资料。

别看沈莞平时泡图书馆的时间不多,但是内科类目,有什么书籍,讲述的什么方面的病症,病理、药材辨认,各种类别都铭记于心。

找到了需要的书后,她向管理员登记,办理了借书卡。

她想着摆摊保管书不方便,于是先送回寝室。

刚要上楼,她就被管理员给喊住了。

「沈莞,这里有你们寝室孙雯的信,你帮忙带上去吧。」

沈莞答应了一声:「好。」

走过去,将信接到手里,一看署名,好傢伙。

她家二哥不要太鸡贼了吧?

竟然越过她,直接就跟孙雯单独来往信件,还真是……

沈莞回到寝室,将信给了孙雯。

孙雯愣了一下,神色自然的接过去,在沈莞面前打开阅读。

第324章 第一次观摩

孙雯同学,你好。

能够收到你的回信,我内心非常高兴,也感觉,很不真实。

缘分它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从前的我,一直觉得,如果自己有了心上人,她会是什么样子呢?

直到我见了你的照片,第一眼,我就觉得,你让我的心跳加速,我的世界,因为你的出现,多了一束光……

沈莞只用眼睛扫到了一个开头,就直接把眼睛转开了。

孙雯尴不尴尬,她没法从她脸上判断,毕竟她一直都很少将情绪表现出来,特别冷静、内敛的一个人。

但是沈莞是真的尴尬!

谁要是才刚认识,就跟她这么说话,说真的,她会觉得对方是个油王!

大油田!

沈莞心里默默的吐槽,放好了材料,就赶去摆摊了。

现在季节已经彻底换季成了冬天,棉鞋不像上两周那么畅销了,一天晚上也就能卖出去一两双。

不过棉鞋的做工跟用料都比单鞋多,进价来得贵,自然价格也要高一些。

棉鞋相对来说,卖出去两双,就能赚到单鞋三双的钱。

张莉之前就跟她说,等这一批包卖得差不多,她就不出摊了,冬天太冷,长时间站在外面,她怕时间久了,身体会吃不消。

沈莞觉得她能从夏天坚持下来已经很不容易,毕竟她的家境一直都很好,对象的条件也不错,完全没有必要那么辛苦。

张莉的背包今天卖出去三个,想着手里也就剩下摊位上的这些,于是她跟沈莞商量:「要不这些包你顺道卖了吧?明天我就不来了。」

沈莞点了点头,「行,那我一会儿回去把本金折给你。」

「不着急,你先卖吧,卖完了再说。」张莉站在原地冻得直打哆嗦,不停的往手心里哈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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