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鬆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隻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隻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大概从眼神就能看出来鄙夷,挺大一个老爷们儿,干点儿啥活不好,跑到饭店里来当服务员?
没点儿大志向!
陆霆霄出于幽默,点了点头:「嗯,新来的,还在试用期。」
「咋地哥们儿?你是不是看上这家老闆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年轻人把身体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但却说到一半儿突然就不说了。
陆霆霄还在等着下文。
年轻人突然就摆出一脸凶巴巴的表情来!
「嘿我说你,还真有贼心!你说你把这个酒杯端起来,好好看看你自个儿跟人家配吗?人家不光是咱们县城的女状元,还在省城上大学,你有啥配得上人家的?」
年轻人说这话,就将酒杯举了起来。
因为前面的生意吃紧,沈莞就跟文晓华一起在后厨做饭。
听见前头起了动静,她赶忙出来,就看见了客人给陆霆霄递酒的一幕。
「不准喝。」沈莞直接走了过去,把陆霆霄给推到了旁边儿。
然后笑着对几个年轻人说:「他现在是工作时间,不能喝酒,抱歉了几位。」
「我不是让他喝酒,老闆娘,你招人好好考察一下,这人一看就是对你没安好心,刚才就被我个炸出来了,他在你这儿干活,就是想泡你!」
沈莞:「……」
扑哧一声。
她没憋住笑。
「他跟你们开玩笑的,其实他就是我丈夫,工作的地方在部队,所以不经常过来,你们才不认识他。」
这回轮到几个年轻人。
「好傢伙,你都结婚了,真看不出来,我们都以为你还是大姑娘呢!」
沈莞莞尔一笑:「你们说我像大姑娘,我当你们是夸我。」
「本来就是夸你!」年轻人斜眼看向陆霆霄,又向他确定了一遍:「哥,你真是当兵的?」
「嗯。」陆霆霄颔首。
年轻人就来劲儿了,一个个都挺激动,竟然都站起来请陆霆霄坐下跟他们聊天。
「嫂子,让哥陪我们聊一会儿,就一会儿。」见陆霆霄用眼神征求沈莞意见,年轻人们开始向沈莞央求。
沈莞无奈的说了句:「好吧,那隻聊一会儿,不准喝酒。」
「好嘞!」
陆霆霄在桌上坐下,年轻人就开始问起他是在哪个部队。
听见陆霆霄说病种保密,就觉得不一般,对他的态度越发恭敬起来。
并且他们还说起了,前几天电视机上新闻报导的营救事件。
「真不是我说,得亏了有你们这样的军人,拯救了那么多受害者,要不然,真的难以想像,那些被拐骗的姑娘,孩子,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
「老闆娘,结帐。」一个身穿着皮衣,头上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叫了一声。
沈莞在厨房里忙的走不开,跟年轻人说话的陆霆霄听见后,站了起来,走到男人的面前,看了一眼他点的东西。
「一共十二块五。」
「我就十二块钱零钱,十二行不行?」男人拿出钱包,竟然真的是十二块钱不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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