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恍如初恋

小说:厂花很温柔 作者:清风明月

;  她说:“我男朋友被人砍伤了,需要住院的钱,但我拿不出来,他也拿不出来。”我说:“你男朋友?你男朋友是谁?”

    她说:“我男朋友就是李小明。”我心头一震!这个李小明是当年他们那帮人当中的老大。那年别提有多风光了,屁股后面总是一帮一帮的小姑娘跟着。

    我问道:“李小明现在竟然混得那么惨!”她说:“唉,是啊。我也从来没有想到他会这么不争气的。当年要是跟你在一起多好,你这么有能耐。他们都是狗屁不是的,只会打仗斗殴,一分钱都赚不来。”

    李小明这个人我...

这个人我一直都记得,当年在市里面他是最敢打的一个。当然,再能打他当时也只不过是能获得很大一部分女孩子的喜爱。

    有力量的男人在很多女孩子眼里都会成为保护神一样的角色,女孩子肯为他们谈恋爱,肯为他们拖鞋穿衣,肯为他们做很多很多的事情。但是很不幸的我一直都没有成为那样的人,而他们也不是我生命中的所仰望者。

    眼下听到王梦琪这么说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卡里现在还有四万块钱,这已经是我现在所有的积蓄,但是我还是决定拿出三万块借给她,倒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要扬眉吐气。

    并且我要在李小明的面前指责他是个百无一用的废物!我去银行里面把取出了三万块钱给了王梦琪,她感激涕零,说:“这钱可帮了我大忙了,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我说:“其实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今天你又说了这些话,我不是特别的想要你做什么。”她把钱揣在自己的包包里,说:“要不我做你的女朋友吧,好吗?”

    我说:“做我的女朋友?我可受不起。”

    她说:“我都对你说了我觉得当年我的想法是不对的,你就接受我吧,好吗?我觉得真正有男人味的是你,那些人都只会和小屁孩儿一样打架,屁事儿都干不了。”

    我说:“别人我不敢说,但是你,王梦琪我真的不知道如今你混得这么惨,连个三万块钱都拿不出来。”

    她说:“我记得我比你小一岁,我今年三十岁了,二十出头的时候去外面闯了闯,但是我觉得外面的世界其实根本不适合我,所以我就回到家乡了。这一呆,就到现在了。

    那时候我还可以去酒吧跳舞,或者之类的,日子过得还比较滋润,但是那种工作怎么可能一直干下去呢?我的年纪大了一些之后就没有再做了。

    那时候我和李小明一起开了一个烧烤店,赔得惨不忍睹,最后只能关张大吉,这几年一直是赚点花点,赚得永远也赶不上花的,所以就直到现在了。我很落魄是吧。”

    我说:“像你长这么漂亮你怎么没有找个有钱的人嫁了?”

    她说:“我也有想过啊,可是我爱着李小明,我觉得他是我青春的记忆所在。他是那样的牛逼,人人都怕他,虽然,虽然他其实只是一个只会打架斗殴的废物。”

    我真的不爱听这话,说什么李小明是她的记忆所在。

    我说:“那李小明是你的记忆所在你还跟我处对象干什么?我不是你最看不上的那种老实人吗?”她低头不说话了。

    我跟随王梦琪来到医院,我看到李小明很惨得躺在病床上面。王梦琪掏出了包包里面的三万块钱,对他说:“我把钱给你弄来了,你可以安心养病了。”他问道:“你从哪儿弄到这么多钱?”

    王梦琪指了指我,说道:“是他借给我的。”李小明问我:“你是谁?”王梦琪说:“他叫林佳明,是我的好朋友。”

    说完,李小明点点头,请我坐下。我心里最鄙视他,或者说我心里最嫉妒他。凭什么他就打打架就可以获得那么多女孩子的身体,凭什么他不需要做什么就有很多女孩子肯为他堕胎肯为他搓背!

    我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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