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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吻合 作者:莫妮打

成叔纠正道:「你说话注意点!污衊警察也是违法的!」

李秋桂愣了一下,紧接着回以更大声的动静,摆明了将撒泼进行到底。

「没事儿成警官,就在这儿聊吧。」梁舒表情淡定,轻飘飘地说,「反正丢人的不是我们。」

李秋桂停下哭声,恶狠狠地瞪向梁舒:「你这个小贱人,你说谁丢人呢?」

「李秋桂!这里是派出所,请注意你的言辞。」

「放屁!我孙儿都要被他们打死了我注意个屁!」

梁舒装作听不见,一边的魏宇澈礼貌地说:「成警官,凳子在哪儿?我们搬几个坐一下成吗?」

李秋桂一直赖着不肯起来,这会儿见那几个年轻人坐起来都仿佛高高在上一般,登时便受不了了,嚷嚷着也要坐。

鸡飞狗跳了一阵子,当事人总算全部到齐。

程友和跟王峰被带了出来,两个人还都带着手铐,李秋桂扑上去又是一阵哭,捧着王峰的一脸横肉道乖孙受苦了。

梁舒上下打量着三人,嘴角抿得死死的。

魏宇澈手覆在她拳头上,轻轻捏了捏,以示宽慰。

「好了,现在相关人员全部到齐了,说说吧从头到尾怎么回事儿。」成叔说。

「我们想追究他非法入侵住宅的责任。」梁舒淡定地说,「昨晚出警你们也都看见了,这两个人翻墙到我家里,还直接去的房间,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目的,但是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谁可以负责呢?」

李秋桂对程友和使了个眼神,后者立马会意道:「不是的警察同志,我女儿被她们藏起来了,我是为了救我女儿。」

钟灵秀冷笑道:「救人你带麻绳做什么?」

「我…….」程友和梗了一下,又嚷道,「那是因为你们给我女儿洗脑了,她不肯走,我没办法才这样做的!警察同志,你是不知道啊,我两个女儿一个十八一个才八岁,都被这家人藏起来了。他们这是犯罪啊。」

犯罪两个字从这人嘴里说出来怎么看怎么滑稽。

梁舒从包里掏出文件,递给小于警官:「程汀……程招娣是我用正当法律手段僱佣的,我们的工作室性质隶属于文艺行业,满足特殊行业要求。劳动局有备案,合同也是公示过的。」

「作为房屋所有者,我们有权拒绝某些人的进入。程先生想见女儿,我们可以理解,但是那是他跟女儿之间的问题,并不是可以闯入房屋的理由。」

成叔点点头。

她接着说:「据我所知,是程招娣拒绝见父亲,躲在宿舍不愿意出来。我们作为僱佣方,不具备左右雇员的自由。」

李秋桂骂道:「你放屁!」

「对!你放屁!我只是想见我女儿有什么错?」程友和怒道,「警察同志,我女儿本来很乖的吗都是这几个人关在屋子里洗脑挑拨,让她连我这个亲生爸爸都不要了啊。」

——「程先生,我想你搞错了重点。」

突地一道干练地女声传来。

梁舒等人扭头去看,只见门口站着三个人。

旁边一男一女拉着箱子,脸上还有稚气,中间那个则沉稳不少。

她单手拎着个工作包,驼色大衣敞开落至膝下,内搭白色衬衫,长髮夹在脑后,小巧圆润的耳垂上挂着莹莹的珍珠耳环,整个人修长干练。

「啊,不好意思,各位,我来晚了。」她朝身边的男人招手,后者很快找出名片来。

她走进来,略弯腰,将名片发给警官,礼貌道:「我叫周可,是梁小姐的委託律师。」

李秋桂一看对面人多,又撒起泼来:「哎呦,又找帮手来了,就欺负我们老实人!」

周可站得笔直,面上始终挂着和煦的微笑,对她这番行径并不表示任何反应:「程先生在明知是住宅的情况下依然采用翻墙的非法手段进入,已经构成了非法入侵住宅。我们在财产、人身安全可能会受到攻击的情况下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不成立故意伤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秋桂蒙了,嚷嚷道:「什么有期徒刑,你少唬人!我们都是合法好人,怎么就判刑了。你们打人怎么不算呢,你们才该坐牢!」

「这位女士,判刑不是我说了算,是国家法律说了算的。」周可不见丝毫慌乱,「你们没有合法的目的,携带工具闯入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怎么不合法了!我说了,我是去找我女儿!」程友和哪里料得到这群毛没长齐的小年轻会来这么一遭,忙辩解道,「是他们不让我见女儿,我才翻墙的。」

周可做思考状:「这么说,您的主观目的是要把人带走了?」

「当然!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我女儿待在火坑里!」

「这么说来,您不是准备去偷东西的咯?」

「谁偷东西了!我们只要人,要钱做什么?」李秋桂插嘴道。

周可一扬眉,嘴角略微一翘。

很好,亲口承认的犯罪目的,铁板钉钉。

一直呆呆愣愣的王峰,这回也开口说话了:「媳妇儿,奶奶我要我媳妇儿。」

李秋桂像是有依仗了一般,说:「对,我们去接人的!招娣那是我们家媳妇儿!」

梁舒心里冷笑,她还想着怎么把这事儿捅出来呢,他们倒还理直气壮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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