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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秋打开纸包,蓝衣当即拈了一块,眼角眉梢透露着喜意。

金丝枣糕不但费油,糖,还加了百姓们舍不得吃的红枣。

一般人家只有过年才会买上几块,孝敬老人,走走亲戚。

不过,镇上的糕饼铺子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那金丝枣糕,看着有些干巴巴的。

“我还买了红枣和糖,山上有铁皮的烤箱和模具,咱们自己做点。”

铺子的红枣,是去年蛮族那边运送过来的,又大又甜,价格贵,在库房堆了一整年。

边城形势吃紧,百姓们更不会糊乱花钱,掌柜的正愁卖不出去。

萧陵川见有大红枣,盘算回来给自家娘子做点糕饼,毫不犹豫地掏银子,全部买下。

李海棠很喜欢吃零嘴儿,有身孕后嘴馋,想一出是一出,整日琢磨好吃的。

山鸡肉嫩,但是野猪肉做不好却有一种臭烘烘的味道。

萧陵川晓得娘子嘴刁,特地到集市上买了五花肉和小肋排。

“萧大哥,嫂子,今儿就在家里吃晚饭再回去吧。”

这两日都是季秋和蓝衣吃饭,夫妻俩安安静静,没什么人气。

吃饭就得一大桌子的人一起吃才香甜。

“行啊,反正家里东西不多。”

李海棠当即点头,五花肉不错,做个红烧肉,她看到后院有一片小白菜地,在来个小白菜排骨汤,加点粉丝。

“嫂子,你不是喜欢吃重口味的吗?”

一路上,李海棠吃个面片汤,在里面加了很多醋,又加一勺辣椒,面片红红的,季秋看着都辣人。

蓝衣不能吃辣,但也不必为照顾一人口味,就全部做清淡的吃食。

“下山那会儿,我看到村里的水田,突然想吃黄鳝了。”

这会儿正是黄鳝最肥的时候,抓一些,加上红辣椒,花椒,过油后爆炒,椒香的滋味爆出来,能吃个过瘾。

李海棠咽咽口水,她从前对于那种像蛇一样软滑的东西没半点兴趣,也不晓得怎么突然就起了兴致。

自家娘子点菜,萧陵川必须满足,当即找了一个闭口的瓷罐,准备去抓黄鳝。

“我也想去。”

一直没开口的蓝衣放下瓜子,表达自己的想法。

“去,咱们也去。”

季秋喜出望外,黄鳝除爆炒外还能炖着吃,他高兴的是,蓝衣能主动表达心中所想,这意味着在从点滴开始,逐渐变好。

他还是想看到曾经的蓝衣,季秋是农家小子,对捉黄鳝一点不陌生,他又提着个小瓷罐,四人准备一起出门。

“砰砰!”

两声巨响之后,季秋家的大门从外面被人推开。

村里人没锁门的习惯,方便串门,但是一般人进门之前,都会在门口喊几声,也是告知对方,自己要进门了。

来者横衝直撞,直奔众人方向而来,一边跑一边喊,“不好了,当爹娘的要逼死亲闺女啊!” 随后,门口处火速赶到一男一女,二人拿着棍子,没直接进门,而是站在门口虎视眈眈。

第314章 经验之谈

李海棠皱眉,躲到自家野人夫君身后,心中厌烦。

来人正是季秋的邻居,衝进来的闺女叫李大妞,他爹李赖头,脑门上有癞蛤蟆一般的凸起,因此得名。

李赖头是村里有名的刺头,早年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因为此还吃过牢饭,后来差点被族长除族,这才老实了。

他那婆娘王氏也不是个省心的,是村里有名的嘴碎,最爱东家长李家短,挑拨是非。

王氏嫉妒心强,看到人家过得好就一肚子气,娘阮氏在世,没少被这婆娘说坏话。

总之,这一家在村里的名声都不咋样。

“海棠姐,救救我,我爹娘要打死我呢!”

李大妞衝进门找救星,一看季秋和蓝衣,她都不认识,朝着李海棠的方向而来。

对了,李海棠嫁给山里野人,听说野人能打死老虎,惯常吃生肉,饮生血,她爹娘肯定会害怕。

到镇上见过世面,李大妞发觉自己命苦,有这和蚂蟥一般吸血的爹娘,将来她嫁人,肯定不会出半点嫁妆。

没嫁妆的女子,能嫁到什么好人家,进门就矮其余妯娌一头,出点啥事,娘家无人帮衬。

她就是可怜的小白菜,没人管没人疼,在家里伺候人,嫁人还继续伺候人,她才不要认命!

“大妞,和娘回家!”

王氏站在门口,畏缩地看萧陵川一眼,有些惧怕,不然她早就衝进门,把死丫头拉回家。

在外做外皮肉的生意,这也就罢了,还自己留私房,想得真美。

这些年,把李大妞养大,吃喝拉撒,处处花钱。

好不容易闺女到了出嫁的年纪,王氏琢磨赚一笔聘礼银子。

家里穷,儿子才是香火,将来老了,也得靠儿子养老送终。

闺女就和猪差不多,从小养大,然后宰杀换钱。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将来指望不上。

就好比她自己,嫁到李家多年,含辛茹苦,和娘家基本断了联繫。

“我不回!”

李大妞见爹娘不敢进门,觉得是野人的功劳,迈着小步子,往野人身边蹭。

开始李老太太骗她说到镇上洗衣裳,一个月百十来文,她信了,谁料等到了之后,她和村中姐妹立刻被关在民宅里,门外有监视她们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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