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厌怔怔地看着她。
「为什么姐姐非得嫁给有钱人才愿意生小孩呢,因为姐姐过过苦日子;上台表演节目,别的小朋友都有红色小皮鞋,只有我没有,那种眼巴巴望着别人、还要被老师批评的感觉。当时也没有穷到那个程度,只是我爸舍不得买给我。虽然在你出生时,我们家的条件已经好转很多了,但那样的感觉,我一辈子也忘不掉。」丁茵平淡地追溯童年回忆。
「贫穷是会在人的心头烫下烙印的。姐姐有这个烙印,但你没有,所以你很幸运啊丁厌。姐姐就希望把自己的小孩养成你这样,单纯善良,开开心心。」
「可我并不开心……」丁厌觉得心中很苦涩。他也有难以言述的苦闷和痛苦啊。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没有谁能永远开心,生活是痛的。」丁茵莞尔一笑,「但爱能把痛转化为快乐。你不在乎钱,那你在乎爱吗?」
丁厌肯定道:「这我在乎。我只和我喜欢的人结婚。」
丁茵笑得掩嘴道:「你看看你啊,虽然不求财,但总想要奢侈品。」
一剎那间,丁厌误以为被她看穿了自己深藏不露的爱好,他确实痴迷于高奢的小裙子……但他随即理解到,那是形容和比喻。
「多数人结婚,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相互扶持、搭伙过日子。现代婚姻制度也并不保护爱情,甚至也不保护财产,不然私生子就不会享有继承权了。不过大家还是想要用这一纸契约保障自己的丈夫/妻子名正言顺地归属自己。」
「我们还是说回爱情吧。」丁茵喝了些红酒缓解喉咙的干涩,娓娓道,「你说你有点害怕他,而你害怕的是,他追求你实际是以发生关係为目的,那今晚他已经向你证明了,他不是那么急色和贪图肉慾的人。你还有什么顾虑呢?」
「我苦恼的就是这点啊……」丁厌萎顿地耷拉着头,「我误会他了,还把他赶走了……」
丁茵:「那就把他追回来。」
「不是不是,」丁厌慌忙解释,「我是直男,笔直的,按理说他长得那么帅,亲我我该有感觉吧,可我只觉得压着我好讨厌,想推开他……人的生理反应是最诚实的,我对男人就是没感觉。所以我不会把他追回来……我只是想跟他道歉。」
「道什么歉?害人家白跑一趟?可是人家表明态度了,不是为了跟你做点什么才来的。」
「对呀,想跟他道歉,我误解了他,践踏了他的心意……也不算践踏吧?我那该叫试探?」丁厌探究道。
「不,你不能这么做,」丁茵纠正他的想法,「既然你百分之百地笃定自己是直的,那就不要去耽误人家了。对待不喜欢的人就该冷漠无情,不然会惹上很多烂桃花。」
——我也想啊……可是他送了我好多好贵的裙子。丁厌仍然困顿不已,啊啊啊啊吃人嘴软,拿人手软,可见钱是多么重要啊!
他只想要小裙子,不想要楚瀛。如果退还小裙子就能远离楚瀛,那他忍痛割爱也不是不行。然而今晚过后,他猜不准楚瀛是什么心意了。
「希望你收下它,然后好好爱惜你自己。」——这无论怎样解读,都像句结束语;但对方走之前又送了他东西,这分明是不可能接受他退还的礼物。
只要一看那些裙子,他就不可避免地会心生愧疚;让他处理掉它们,他更做不到啊!那么漂亮的小裙子……那么漂亮的小裙子……
呜哇我没救了……
丁厌挤出两滴若有似无的泪珠,喝完冷掉的苦咖啡。
靠……比和楚瀛谈恋爱还苦。
NO!STOP!有出息点!
「你说他走前还送了你手炼?」丁茵伸手道,「带了吗?给姐姐瞻仰一下。」
丁厌在裤兜里摸了摸,扯出那条细链子放到她手中。
丁茵捏着手炼的两端,欣赏它在灯光下闪耀的光芒。完了还给他,并说:「只有你这种直男,才会相信它是路边摊上的便宜货吧。这是宝格丽,这儿还有logo呢。这款我记得售价三万多,不到四万左右。」
丁厌呆若木鸡道:「这、这不是银的吗?怎么可能值几万?」
他作为直男的时尚素养是能分辨LV和插nel,知道Prada和Dior,Fendi和Céline略有耳闻,但B开头的他只认识Burberry和BWM。
丁茵无语道:「这是铂金……还带钻的。不过你是男孩,怎么会送你手炼呢?该送你戒指或腕錶才对啊。」
丁厌:「我看我还是还给他吧……」楚瀛又骗他!又骗他!
「这就随便你了。」丁茵下沙发穿上鞋,走向厨房,「我想煮麵条,你肚子饿不饿,要来一盘吗?」
「要!」还是吃要紧。
姐弟二人各吃了一盘奶油配黑松露意面,然后端着红酒到微型放映厅里,蜷缩着看完了一部科幻电影。
影片结尾,丁茵感动得热泪盈眶,再去看丁厌,她的笨蛋弟弟已经睡熟了。
她拿起手机,点开相机,关掉闪光灯,然后镜头对准丁厌的脸,为他酣然的睡相拍摄了一张宝贵留影。
昏暗的房间里只有银幕上的滚动字幕照射而来的光,暧昧不明地映那张端秀的脸庞,睫毛浓密纤长,鼻樑像深墨勾勒的俐落一笔,融进了被髮丝遮掩的阴影。
她十五岁那年,五岁的弟弟刚学会折千纸鹤,还用水彩笔在翅膀画了小花儿,心灵手巧地串上铃铛和珠子,送给因为期中考试名次退步,而被父母骂得躲进房间里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