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趴在地上仰起头来,愤恨地盯着马啸啸,由于强大的地心引力,两颊的赘肉下垂,活像哈巴狗。
马啸啸笑起来,胖子更加愤恨,吼出声:「小子,你究竟想要多少?」
马啸啸的眉微不可见地皱了皱,摇摇头,「不急不急,我不是抢劫。」
胖子怒,浑身疼痛,这还不是抢劫?索性趴在地上,不再搭理马啸啸。
「喂,你是不是喜欢麻将?是不是刚刚在对街玩过麻将?是不是觉得它是和赚钱的好东西?」
胖子闻言抬头,看到马啸啸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这眼神,他熟悉得很,同他的如出一辙,典型的见钱眼开。
胖子好象有些明白地点了点头。
很好,很好,孺子可教也。
马啸啸假咳一声,掩饰住自己的兴奋,接着说道:「麻将就是本大王的发明,眼下,本大王有个大想法,需要你配合,稳赚不赔。」
适当的海口那是需要夸的。
「什么法子?」听到这里,胖子双手撑地直起了身子,迫不及待地问道,全然忘记了身上的疼痛。想不到那机巧的小玩意,是眼前这个流氓造的玩意。
「麻将庄」马啸啸撩开眼前的乱发直直地看着胖子,继续说道:「製作,贩卖,娱乐,一条龙服务,将麻将进行到底。」
胖子沉吟片刻,抬眼问道:「所以,你要我出钱?」
「当然,因为我们没钱。我们这叫「技术入股」。「
「倘若我不同意?」胖子脸上一抹奸诈的神色一闪而过,他料定马啸啸杀不了人。
「那就杀了你,夺了你的钱财便是。」
胖子一顿,回过头寻找声音的来源。李彦靠在墙角看着胖子,面上的笑容如此温和。马啸啸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闭嘴不说话。
胖子看着那个男人,他身上袭来的气息,让他毫不怀疑地相信他会杀了他。
「那如何计算?」
「你四我六。」
李彦毫不迟疑。
「这不公平,理当五五。」
「你三我七。」
「你……」
「你二我八。」
胖子不再做声,只点了点头。
「你四我六,就这么定了。」
马啸啸一笑,决定道。
于是,忽有一日一间外表极喜庆的「麻庄」,立于闹市之中。
里面整日传出以木击木之声,人们口口相传说其中有古怪、新奇的玩意,让人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一听便知,这就是马啸啸伙同胖子开的麻将庄。
「麻庄」开业月余,日日客似云来,将这两层的小木楼挤得满满当当。
从这一点上来说,不难说明小乞丐们之前的宣传还是到位的。
马啸啸自然是乐不可支,整日欢天喜地,走起路来,竟似足下生风,风风火火地往来其间,招揽顾客。
她和李彦带着一帮小乞丐搬到了一座独立的大院,终于不再衣衫褴褛,置办了好些衣服,但是件件都是男装。在马啸啸看来,男人好办事,索性让他们误会到底。
她保持着一贯的恶趣味,在她偌大的房间中央的墙壁上亲笔写下「狗尾」二字。
每日清晨,面壁祷告。
她带领的一帮小乞丐入屋必定三呼「大王」。
马啸啸言之,国有国法,帮有帮规。
因得种种缘故,马啸啸一跃成为街市传奇人物,人人都在议论「麻庄」的马公子是个大人物。
还有一事,说来奇怪,李彦从「麻庄」开业以来,不像以往般事不关己,反倒事事过问,马啸啸觉得稀奇,但是乐见其成,自己图了方便。
「麻庄」就这么蓬勃发展起来,到第二年春天的时候,城里已有了两间「麻庄」连锁店。
这天傍晚,正是晚饭时间,李彦才从外面匆匆赶了回来。他这几天,不知在忙些什么,白天总是不见踪影,到傍晚才神色匆匆的回来。
他刚一落座,小乞丐就恭敬地把饭碗递了过去,马啸啸看他心不在焉地吃着饭,一时间,屋里只听见碗筷的声响。
入夜,有敲门声传来,马啸啸料到是谁,忙起身迎人进来。半晌,李彦开口说道:「下月初,我们动身进都城。」
「什么?」马啸啸大叫,他刚刚在说什么?要她离开这个安乐窝?
「不行!」有没有搞错,她绝不答应!
「你先听我说。」李彦无视马啸啸的强烈反映,随意地喝了一口茶,开口继续道,「可还记得钱庄的贾老闆?」
「哦,那个贾超?」每每想到他的名字、他的职业,马啸啸总会感嘆世事太玄妙。
李彦点头道:「他举家欲迁往都城,想寻些餬口生意,倘若只有他那钱庄和几亩田地,很难在都城立足。所以,他想开一间『麻庄』。」
听到这里,马啸啸似有所动,李彦接着又说:「他出钱开『麻庄』,我们照例抽成,多一间店,何乐而不为?」
马啸啸抚着下巴,微点了点头。
「我听闻都城车马往来,奇人异士甚多,各处的稀罕珍奇都能寻见,兴许还能找到你要找的东西。」李彦一面说着,一面满意地看着马啸啸的眼越瞪越大。
「好!」马啸啸一拍桌子,跳起来大喊出声,「事不宜迟,我们下月初立即动身。」
李彦对马啸啸的弱穴了如指掌,那个狗尾巴草就是那其中最要命的一个。忽然,马啸啸似想到什么似的,转眼看着李彦说道:「那胖子必须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