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敦道上有一家名为「私有」的书店,这是老闆陈守全营业的第二十个年头。
林佑今自记事起就常和钟敏来这买书,算是这儿的常客。
多年过去,陈守全从曾经儒雅的中年书生变成了白髮苍苍的小老头。
而看向林佑今的眼神里不禁带上几分慈爱:「这么热的天,阿今还来照顾我生意?」
他同钟敏一样,「阿今阿今」的唤她。
「可不吗?一周不来你这挑书,我心里就难受。」
她关上门,不让室内冷气跑出去半分。
书店装修很有,面积不大,费尽心思安排也只能摆下四个铁架。
门口一张玻璃桌当作收银台,陈守全就坐在桌子后面。
「刚巧,我最近发现了一篇小说很有意思,不如推荐给你?」他说着从身后的架子上取出一迭报刊,翻翻找找一会儿才递给她。
陈守全点了点报纸上的专栏,「虽然是个新人作者,但文笔老练,叙事也挺令人意外的。」
林佑今从不怀疑陈守全的读书品味,他说不错那必然不会令人失望。
但她一眼看到末尾的未完待续,忍不住嗔怪:「新连载?全伯,你好狠的心!」
最后目光又落到作者笔名上———见知。
她猜大概是取自见微知着,然而光从名字来看,辨不出作者性别。
仔细读过前两段,她觉得文中细腻的心理描写像女性的笔触,可偏偏又带几分旁观的凌厉。
故事算不上新颖,篇名为《往事》,是个以二三十年代的上海为背景的风月事迹。
天涯歌女同渡轮而来的社团话事人之间,无非发生点爱恨情仇,大概也写不出新意。
虽然有些俗套,但胜在文笔,她付了钱留下地址:「帮我订一份吧,有两年没读过纸阅周刊了。」
「你搬家啦?」陈守全看到她住在半山并不惊讶,只挤眉弄眼问,「有没有见过叄号住的是谁?」
「全伯你不是最不关心这些,怎么现在也开始打听了?」
「你看看,我也到该八卦的年纪了,」他说着拍拍自己的肚子,「人都发胖,我老婆说我又肥了好多。」
林佑今忍不住笑,末了看一眼墙上的钟:「等阵有事,我得走了。」
到门口她忽又停下,对他挥一挥手里报纸:「下次来的时候,我再同你聊聊读后感想。」
言罢回身,恰逢此时有人正从外面进来。
狭窄出口处两人迎面相撞,报纸散了一地,彼此同时愣住。
还是那人最先反应,连忙蹲下去捡东西。
在看清上面内容后稍稍一顿,但那也只是片刻的停留,旋即便将报纸整理好递还给林佑今。
交到她手上时,那人顺带道歉:「对不住。」
林佑今来去匆忙,连声说了几句没关係,头都没抬便走了。
烈日暴晒下,她抬手用报纸聚拢一片阴影。
走出几步,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那声音莫名熟悉。
同样的话,同样的音色。
不同于先前,这次他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不再如钟声般邈远飘荡。
而是直直入耳,清晰明亮的音调。
是他,刚才那个在戏院里的男人。
想到这林佑今復又止步不前,竟有折返去看他一眼的衝动。
她禁不住自嘲,若真回去才叫好笑。
难道要对他说,你好,我觉得你声音很好听?
幸好理智尚存,在转身之前身体先替她做出决断,不必回头。
而男人则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久久未动,等那纠结的身影完全消失之后,他才收回目光。
两步走到陈守全面前,扶一扶金丝镜框:「全伯,好久没见了。」
陈守全站起身盯着他上上下下看了好一会儿,拍一拍脑门猛做恍然大悟状。
「秦聿?是你啊!」
第2章
阳光穿透玻璃,在桌面上形成一片光斑,照得室内通透明亮。
陈守全激动地从收银桌后走出来,站在他面前伸出手:「几时回来的?」
秦聿脸上带着浅笑:「半个月不到,来之前我一直担心你书店不开了。」
「是啊,算算你这一走也有十多年了吧?」陈守全望向故人,感慨他离别之久,也嘆自己白髮丛生。
狭小的空间里,陈守全腾出块地给他坐,两人背靠书架交谈。
寥寥几句寒暄便可消融多年不见的生疏,四目相对仿佛回到过去。
私有书店也是秦聿念书时常来的地方,他与陈守全算作忘年之交。
或许是彼此间因为阅读建立起的联繫,属于精神上的共鸣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面目全非。
秦聿十五岁去法国念书,如今回来,已是十年后。
好在港岛没有变化太快,仍旧能寻到儿时记忆里的场所。
并非所有城市都如波德莱尔诗中描述的那样,它们外貌的变化会比人心还快。
港人总是恋旧,迅速的发展里保留着过去的影子。
叮叮车不曾消失,城市在这里几乎没有改变。
人的变化快过城市,秦聿印象里的陈守全总是一身长衫,戴着圆框眼镜,像旧时期从上海来的文质书生。
今日再见,他已是头髮花白的小老头,白色polo衫下半遮半掩的肚腩,看来没能躲过中年发福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