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瑞雪用力眨了眨眼睛,感觉眼球很干涩,「我眼睛不舒服,想滴点眼药水。」
金只天连连答应着,「好,好,我叫金沅去买。」
他离开房间,很快又回来。
在此期间唐瑞雪已经环顾了四周,发现这儿的家具半旧不新的,木色衣柜与粉刷了白油漆的床头柜怎么看也不配套,结合起来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不像酒店套间。
「这是你买的那栋房子?」
「是的,房东一直叫人打扫着,签了合同就能住人。就是家具不好,墙漆也有些地方斑驳,将来要花些时间慢慢粉刷。」金祉天顿了顿又补充道,「床单和床垫子都是新的,床没来得及买新的,擦干净了才铺的垫子。」
唐瑞雪倒没在意床单新旧的问题,「我不能总在你家里住着。」
金祉天先对唐瑞雪的话表示出了百分百的顺从,又望了望输液药瓶才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但你现在很虚弱,在这里休息好了再走也不迟。医生说了,你明天还得再打一瓶葡萄糖,去住酒店的话医生上门不方便。」
看唐瑞雪迟疑着没表态,他又道:「医生说你身上的擦伤最好是等伤口结痂再沾水,还嘱咐说你空腹太久醒了要先吃点流食。这位上门的医生是位女医生,我托她给你擦了擦身换了干净衣服,只是头髮没有洗。」
唐瑞雪这时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穿着件柔软的法兰绒睡衣,手腕上的伤也被妥善上了药。
「你先喝点东西垫垫肚子再洗头髮吧,我把水拎过来,你躺在床上就能洗。」
又抬手摸了摸头顶,她承认金祉天说得没错,自己确实需要洗洗头髮——昨夜淋了雨,又挣命似的跑了那么久,脑袋上能清爽才怪呢!如此想着,心里便鬆动了。
金祉天捕捉着她每一个细微表情,见状立刻见缝插针问道:「你想喝点什么?有藕粉、芝麻糊,热水一衝就成。现在还没僱到厨子,但厨房里有米,别的我做不出,煮碗粥倒没问题。」
唐瑞雪顺着他的话思索了一下:「芝麻糊吧。」
金祉天笑了,「好,我先把针拔了。医生教过我怎么拔针头不会见血了,我才知道原来拔针也有巧儿在里头。」
说着他轻轻拉过唐瑞雪输液的那隻手,动作很快的拽出了针头。
唐瑞雪低头看了看手背上的针眼,果真是没见血,也不痛,只是有些泛青。
金祉天以这个舒适的卧室为据点,一边忙碌着冲芝麻糊、支使金沅去烧热水,一边不动声色地瓦解着房间里的一切。
一个小时后唐瑞雪斜靠在床上,肩上披了一条大毛巾,头髮湿漉漉地垂着。
金祉天轻柔地为她洗净了头髮,然后就端着水盆退出了屋子,再没多说别的。
金沅在走廊上接过了金祉天手中的水盆,心里很是忿忿不平,他一向崇拜金祉天,认为金祉天不该像个丫鬟似的干伺候人的零碎活:「大哥,这些事雇个看护妇做就是了,何必亲自动手呢?」
金祉天斜了金沅一眼,没回应。
金沅垂下脑袋不敢再出声,知道金祉天这是嫌他多嘴了。
好在金祉天很快换了话题:「今天那个上门医生是不是提到近来城内有不少逃难来的人患了疟疾?」
金沅翻着眼睛回忆了一下:「好像是说过...怎么想起问这个了?」
金祉天拍了一下金沅的肩膀,金沅一时没准备,手中水盆里的水溅出了些许。
「治疟疾少不了要用奎宁,这是个机会。」
金祉天知道战争可以带来悲剧和鲜血,也可以带来金银——这要看肯不肯动脑子。二十多年前,上海鼎鼎有名的颜料大王贝先生不就是趁打仗发了财成了一代巨贾么?据说他最开始不过是个染料坊的学徒。
成功的案例已经摆在那里,等着有心人去借鑑。
晚上唐瑞雪见到了金祉天请来的帮工阿嬷,她说自己夫家姓吴,太太叫她吴妈就行。
唐瑞雪赶紧解释道:「我不是这家的太太,我姓唐。」
吴妈是个利落人,做起家务来井井有条,还会煲各种补养身体的肉汤。喝了五天汤后,唐瑞雪觉得自己已经基本恢復了健康,虽然脚上的伤还没完全癒合,但独自去酒店套房里生活不成问题。
但问题是金祉天还没有回来,五天前他说自己有事出去一趟,先找一个在医院做过看护妇的阿嬷来照顾她。
然后他就不见人影了。
唐瑞雪想走,可又没有一声不吭离去的道理,只得继续住下来等宅子的主人返回。
如此过了半个月,唐瑞雪已经和吴妈混熟。
这天吴妈外出买菜不久,她听见院儿里有动静,便出了屋子想帮着把东西搬运去厨房。
没有吴妈,院子里只站着一个戴帽子的男人。
唐瑞雪看向院门,还是严丝合缝的关着的,他是翻墙进来的。
那个潮湿夜晚的记忆又涌上来,她后退两步,抱起了房屋前主人留下的一盆绿植,同时心中飞快思量着陶瓷花盆够不够砸晕一个成年男子。
那男人却也退后了两步:「太太,您别怕,是我,刘舫!」
唐瑞雪一愣,险些摔了花盆。
小心翼翼地弯腰放好花盆后她仔细打量了男人:「小刘?你怎么瘦成这样?」
眼前人脸色灰黄,眼睛浑浊,两颊深深凹陷进去,全然不像她印象中的刘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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