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我的心一直在咚咚的狂跳,等我跑到芭比士多的时候,已经是凌晨,酒吧都都要关门了,里面的客人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我背着染血的书包,像个归来的圣斗士一般,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走到角落里正百无聊赖地剔着牙的乌鸦面前,把书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然后从里面掏出刀,啪的一下拍在乌鸦面前。
十二岁的我,好像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乌鸦拿起刀,看了两眼,轻蔑地说,不是在哪儿砍了只猫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