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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瞅着他们讨论了半天, 快把自己种进阴影里当蘑菇了,这才疑惑地问:「那纪姓小子要的是手刃仇人,朕借他一些兵不就行了?」

林稚水挠挠头,「之前还可以,但是现在纪兄看上去更想让李浑身败名裂。」

通俗点,名要,命也要。

嬴政不悦:「多事。」

林稚水笑道:「还是陛下您会心疼人,好歹我心里有底了,如实在想不出来,就用这个办法!」

想了一宿,吴用给他支了个招,「李家那姑娘不是给了你一个信物,让你可以动用她在皇城留下的势力吗?你试着让他们去滦阳,夏家隐居的地方看一看,问一下街坊邻居,说不准会有些收穫。」

林稚水心知这些年月久远的事情,就得耐下心来慢慢磨,第二天就去找了王轻的人,请他们快马加鞭去一趟滦阳。然后对纪滦阳道:「你耐心等等,如有眉目了,我就跟你说。」

纪滦阳点点头,「我不急,你放心,我和我娘等了也不止一两年了,不差这几个月。」

十五天后,王轻的人回来了,同时带回来的,还有几位老人,据说都是当年的目击者。

纪滦阳懵了,「什么?这事当年还有目击者?」

总不能李浑一个出卖朋友的人,当年还耀武扬威地从大门进去,好好耍一把威风吧?

一问,还真是这样。分开问的人,说的话不一样,但是表达的意思都差不多——

三十一年前,滦阳,一群兵士骑着快马衝进城里,马蹄声轰隆,却非常整齐划一,绝对是训练有素的无双精锐。

据夏家当时的邻居说,那些骑兵径直衝到了夏家门外,领头的人把手势一打,身后百余人竟齐刷刷停住了马。如此威风的画面,足足让他们记在脑海里三十年。

一位老翁说:「俺记得咧,夏家的郎君站出来,骂那领头的军爷是小人,当时叫了他名字,就是什么什么『浑』。」

「李浑?」

「哎!对!小伙儿你怎么知道的?」

「老爷子,如现在让你认人,你能认得出来吗?」

「怎么可能认得出来喽,都三十年了,俺能记得那名儿也是因为俺家小子刚出生!」

「嗯?关你儿子什么事?」

「当然关事!军爷啊,多威风,俺就想,俺儿子以后也要长个将军肚,当个大将军,俺就给他起名『浑』,可惜俺家不姓李,肯定是因为差了这一点,老天爷不认帐,你别笑,小伙子,人有时候就是差了一点儿运道,不然俺大儿早就成将军喽!」

林稚水和这些人随便聊了几句,确定他们能当人证后,转头就去问纪滦阳:「你怎么没跟我说,这事儿还扯上了朝廷?你家究竟是惹了什么事?」

「是三十年前和朝廷有关,现在的朝廷不会管,我就没和你说。」纪滦阳顿了顿,「主要是,我家惹的事情,是大事,谁沾手都要脱层皮,我尽力迴避着你了解三十年前那事,就是不想你出事,一时间没想起来要告诉你这事牵扯了朝廷,抱歉。」

纪滦阳补充说:「如仅仅是查李浑出卖我家的事情,朝廷就不会针对你。」

林稚水点点头,随手给他递了个鼓槌,「去衙门吧。」

衙门门口那个鼓,有专门的鼓槌,当然不需要纪滦阳自备。他领悟了林稚水的意思后,穿上一身素白的丧服,额头扎了白布条,去了衙门口。

「咚——」

「咚咚——」

青年用力敲着,阳光洒在他瞳中,仿若奋然燃起灼热金焰。这把火藏了三十多年,从夏小姐那儿传到他身上,随着鼓声阵阵,撞出眼底激烈的火花。

在被迎进去后,他说:「我要登记仇人姓名。」

「我的仇人,是如今褚家家主的丈夫,李家第三子,李浑。」

怕官府带不走李浑,林稚水也跟着去了。官兵们推开褚家大门,没有找到李浑,问过人后,又转而去了赌场。

他们手里的刀半出鞘,随着快步走动,流转着银光,好似触手可及的银河,闪耀着明亮的光芒。

褚家撑着屋檐的石柱是大红色,平日似火的朱红,今天仿佛沉了血色,上边来不及刷平整的痕迹,好似斑驳血痕,顺着柱身缓缓流下,凝成小小凸起的半水滴型油漆。

褚天真站在红柱子前。

她当然想要阻止,但是林稚水拿出了皇帝给他的玉牌,这玩意除了自由进出皇宫外,还能充当狐假虎威的凭证。于是,她只能看着官兵们问出李浑去处后,衝出了褚府。

——就像是夏日的蚊蝇,闻到味儿后,一股脑嗡嗡嗡地涌出。

褚天真唇角扯出嘲讽的笑容,充斥着恶意地想。

她又看到了红衣的少年,坐在高高的墙上,摆盪着双腿。对方发现她看过来时,还礼貌性地点了点头。

褚天真缓缓握紧了拳头。

林稚水正在注视着列队离去的官兵,就听到向他走过来的脚步声。垂头看去,褚家那位女家主眉锋深高,便使得双眼尤其深邃,望向人时,分外寒冽慑魂。

「林稚水。」她说,「你毁了我儿子还不够,还要毁了我丈夫吗?」

李浑被拉到公堂上时,一身擦不干净的酒渍,身上衣服与污泥同色,他整个人也是醉如烂泥。

府官问他,纪家人状告他害了纪家,可认?李浑便只是掀了掀眼皮,瞅着纪滦阳笑,似乎醉得不成样子,而一个醉鬼,是没办法做出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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