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业突然对马小璇说道:「嫂子,要不,你也帮我从你们老家那介绍个媳妇儿。这样,我就能天天吃上这么好吃的麵条了。」
「是这样的,刘大哥——」
「别别别,高哥比我大三岁,你就叫我建业就行了,别叫我大哥。」
马小璇改口道:「建业,是这样,我老家那边的女孩子,该嫁人的都嫁人了,剩下的,都是些没成年的小孩子,别说切麵条了,锅都提不动,要不你等两年,等她们长大一点,我再帮你介绍,好不好?」
反正再过两年,知青该返城了。
到时候,谁还记得为了吃顿麵条找媳妇儿?
刘建业却很认真地点头:「行,那我再等两年,你别忘了!」
吃饱了饭,两人到外面的砖坯上躺着晒了会儿太阳。
晒完太阳,又开始动手干。
马小璇也要出来帮忙,高智源不让她再干。
干了一上午,已经很累了,让她回屋歇着。
马小璇也没逞能,就干脆回屋做棉袄去。
一下午时间,她把棉花压平,塞进了昨天缝好的花布里,横竖又缝了几十道,把棉花固定住,防止棉花乱窜。
做好了整体,就开始收口。
把口收好,再去缝领子。
领子弄好,就差钉扣子了。
不过家里没有那种暗扣,要等明天再去买。
棉袄做好,她把自己身上那件打满补丁的破棉袄脱下来,换上新棉袄试了试。
正好!
不肥不瘦,完全贴合她的身材!
新棉袄就是软和,还有股清香的味道,穿着舒服多了。
有了新衣服,再去看看那件从马兰花身上抢下来的破棉袄,真是难为自己了,穿了那么多天破棉袄。
不过,她也没打算把这破棉袄还给马兰花,留着做饭或者干活时穿也不错,能挡灰。
第46章
跟昨晚一样的选择
新棉袄刚做好,天也快黑了。
马小璇又换上破棉袄去做饭。
晚上这顿饭就做的随便一点,烧了锅大米汤,炒了一盘白菜。
把中午做的窝窝头热了下。
那两人也吃的心满意足,一口不剩。
吃完饭,刘建业就走了。
屋子里又只剩下高智源和马小璇两个人。
马小璇又生理性地紧张起来。
奇怪了,一到晚上就心慌慌,都快成顽疾了。
她端了饭碗去洗碗。
高智源坐在炕上,待了一会儿,然后就下了炕,又去窗台拿他的牙刷牙膏。
妈卖批,又来?!
这回,高智源不像昨天那么火急火燎的了。
他不紧不慢的刷了牙,用他那个陶土盆洗了脸。
洗完脸,回到屋里,放下那个陶土盆,说道:「丫头,我教你认字吧?」
不是吧,她都忙活一天了,很想好好休息,现在又要假装文盲?
「怎么了,不想认字?可是你还不会写我的名字呢?」
马小璇把洗好的碗筷放进锅里,盖上锅盖,问道:
「智源哥哥,是不是,我只要学会你的名字,就不用再学了?」
「蛤??」这话似乎把高智源给问住了。
马小璇咬了咬牙,道:「那好吧,你就教我写你的名字,等我学会了,你就不用再教了。」
高智源能说什么?
他要是不答应,可能小丫头连他的名字都不想学了。
小丫头那么聪明伶俐的一个女孩子,要是不认识字,那就太可惜了。
不管了,先一步步引小丫头上钩。
说不定学着学着,就开了窍,从此爱上学习了呢?
高智源模棱两可地说:「那好,那就先学我的名字。」
「嗯!好!」
马小璇很主动的,从木桶里舀了半瓢凉水,端到炕桌上,乖乖等着高智源教她写名字。
高智源愣愣地看着她,又愣愣地看着那个破水瓢。
而后,他走到炕边,从炕头架子最底下,掏出了一个蓝皮笔记本,一支钢笔,放到水瓢旁边。
马小璇一看:
哟嚯,大鬍子还有这么整洁漂亮的笔记本和钢笔?
看来大鬍子要来真的了?
高智源把水瓢拿走,扔回木桶里。
返回炕边,在马小璇身旁坐下来。
两人一挨近,屋里的气氛立马变了。
一下热起来。
炕也热,灯泡也热。
大鬍子身上也散发着热气,像炭火一样烤人。
高智源镇定自若地打开笔记本,拔出钢笔,在纸上写下高智源三个字。
三个字清秀漂亮,比那天用水写的更清晰。
而后,他把钢笔塞到马小璇手里:「来,拿着。」
钢笔是英雄牌子的,黑色,有点掉漆,但是能看出来原本很漂亮。
而且质感很好,是支好钢笔。
马小璇握着钢笔,准备往纸上写写画画。
高智源的大手忽然握住了她的小拳头,凑过来,轻声道:
「来,笔画顺序别写错了,顺序写错,字就不好看了。」
马小璇脑子还在懵着,高智源已经紧紧捏着她的手,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开了。
马小璇不敢多想,只能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手上。
她的手被包裹着,在纸上写出歪歪扭扭的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