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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虽变成了亲情,彼此之间却更加的爱重……

儿子又结婚,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他每天牵着孙女的手遛弯,生活平静又满足……

四叔脸上露出了笑容……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满足的笑容……

就在这一刻……

杀神的刀割断了他的喉咙,他满足的笑容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血……像是喷泉一样喷涌,人的身体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

莲天碧以血为墨,在天空中挥毫泼墨,用早已经没人认得的天人语写下一个大大的「封」字。

字越变越大……向下击去……

接引者邵峰忽然脱下了身上的袍子,冲向了那个字……将自己融进字里……

所有人都被歌声吸引净化,邵峰身上的黑暗却更浓稠了。

我知道,只要沾染了他的黑暗,封印就有了裂缝……

张强忽然跃了起来,死死抱住邵峰,两个人翻滚着跌下了学渊……跌入了岩浆!

大地再次震颤,无数的泥块追随着字凝结坚实……

魔族大军已经近在眼前,巨大无比长着羊角的魔主抬头与我对视,我几乎能感觉到他的气息……

「轰!」封印凝结!

我听见他愤怒的吼叫!

我从空中跌落了下来……被黄书郎接住,我看向他……「结束了……」是吗?

「是的。」

「没有。」许判官说道,「天下间只要有你们,魔族就能重回,天庭留下你们和四魔本是为了让人敬畏神,如今天庭封闭了……」是的,神是依靠着敬畏存在的,正是因为畏惧魔的回归,人才会如此敬神。

我们也好,四魔也罢,都不过是天庭的手腕罢了,天庭没想到的是……天地间灵气尽失,他们自身难保。

所以……该走了吗?

第174章 大结局

我跟郑多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德克士, 我们买了第二杯半价的冰淇淋, 坐在一个角落边吃边聊。

所以——

我惊讶得连手里的冰淇淋都掉了, 发生了什么事?什么虫灾?什么到处是亡灵?为什么我不知道?我看着坐在我对面的那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的外套甚至不是今年的最新款,牛仔裤上一个破洞都没有, 丝毫不赶潮流, 脸上连面霜估计都没有擦, 看起来有些干……

「郑多……你……」

「哈哈哈……」郑多笑了起来,「我瞎编故事啊……你为什么这么认真啊……」

所以从一开始就是瞎骗?妹妹, 你自己去写书好不好,保证比我这个扑街写手要红。

「姐姐,你知道什么是灰色的吗?」

「呃?」

「世人皆以为灰色是悲惨的……我觉得灰色很好很好。」她看着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向窗外看去, 路边的花坛边坐着一个穿着卡其色连帽外套的男子, 男子长得很英俊, 就算是帽子遮脸也盖不住的那种英俊,莫名其妙得长得像——

「他是……」

「不认识的人, 不过真的很帅是吧?」郑多笑道, 「好了,故事讲完了,姐姐你有时间写就写吧。」

我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啊?肯定会扑街的啊!现在流行的是甜宠文啊!为什么我要写啊?我中邪了才会写……

郑多抬头看看天空, 十一月初……天并不算冷,阳光照在脸上有些暖,空气有些干……她搓了搓脸,决定去买一套新的保养品……

「谈完了?」他走到她的跟前, 替她把没扣好的大衣扣子扣好,「天凉当心感冒。」

「不冷啊。」她把手贴在他的脸上,「你看,手还热热的呢。」

「凉死了。」他把她的手打了下来,「要吃什么?」

「我吃过冰淇淋了啊。」

「那东西能当饭吃吗?我听说有一家新开的砂锅不错要不要去吃?」他说道。

「不要吃鸡腿了啊?」

「腻了。」他皱了皱眉头,「要不要去啊。」

「好啊……等我把金条想办法全换成钱就去……你说我欠不欠啊,为什么要让张强把所有的财产都换成金条呢……还要分散着去各种金店去换现金……」

郑多真的没有想到所谓的灰色地带根本就是平行宇宙,在这个时空里,家还是那个家,父母还是那个父母,姐姐还是在省城的公务员,弟弟还是在帝都打工赚首付的打工者,只不过可能因为没有诅咒,堂姐们该嫁人的都嫁人了,该生娃的都生娃了,叔叔大爷们的生活也平顺很多。

郑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四叔……早年下海经商,如今退了休跟四婶常驻海南,小日子过得滋润极了。

至于张强……她去过母校,咖啡店还在,老闆却是个陌生的大叔,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人们还是有各种信仰,城隍庙香火鼎盛,附近的教堂周末人山人海。

只不过各种异能啊,神啊,更像心理医生,毫无实际作用,她更是普通人一个,不再是言灵,更不再是半神之体。

这对有些人来讲可能很可怕,对她来讲再好不过。

黄书郎变成了普通人,不再是黄仙儿,更没有别的能力,他甚至有了完整的家庭背景,父母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车祸身亡,他由爷爷带大,大二的时候当了兵,现在退伍之后回到学校,大学毕业之后选择了自主创业……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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