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会比较安静,这么闹腾一定是哪家领主。」邓克鬆了松鞘里的剑,「不过话说回来,还是闪到旁边让他们先走,谁知道这老爷是什么德行。」小心驶得万年船,路上已不像贤王戴伦时期那么平安了。
于是他和伊戈躲到荆棘丛后。邓克取下盾牌,穿到手上。这面风筝盾又长又沉,有些年头了,松木盾面,铁皮包边,他在石堂镇买来替换被「长人」劈碎的那面。邓克没时间涂上榆树和流星纹章,所以它还留着前任主人的徽记:吊在绞架下的褴褛灰人。他不会为自己选这样的纹章,但好歹盾牌便宜。
片刻间第一批骑手疾驰而过,那是两个骑骏马的公子哥。枣色马上的少年头戴镀金露面铁盔,盔上饰有三根长羽毛:白羽、红羽和金羽,他坐骑的头冠也有相似的装饰。蓝金二色装饰的黑马跑在枣色马旁,马饰随风盪起阵阵涟漪。两名骑手并辔疾行,呼喝笑闹,长披风迎风招展。
随后是个老爷,姿态较为镇定,他领着长长的队伍,共二十多人,包括马夫、厨子和仆人——看来是服侍这三位骑士的——以及几个亲兵和骑马的十字弓手。十几辆马车满载盔甲、帐篷和补给。老爷的马鞍上挂着盾牌,盾上纹章是暗橙底色上的三座黑色城堡。
邓克见过这纹章,但在哪里见过的呢?佩戴这纹章的老爷年纪颇大,嘴唇紧闭,面色阴沉,黑白夹杂的鬍鬚修剪整齐。他可能去过岑树滩,邓克猜想,也或许我为阿兰爵士做侍从时在他的城堡服务过。老僱佣骑士多年来辗转于众多城堡和堡垒,以至于邓克连其中一半都记不清。
老爷忽然勒马不前,怒视荆棘丛。「你,藏里面的,快快现身。」老爷身后,两个十字弓手搭上箭矢,余人继续赶路。
邓克从长草中钻出,盾牌穿在左手,右手按住长剑圆头。由于一路骑马奔波,他脸上覆满红棕泥点,腰部以上什么也没穿。他自知是怎么个邋遢模样,但无疑给对方留下更深印象的是他的个头。「无意打扰,大人。我们只有两个人,我和我的侍从。」他招呼伊戈。
「侍从?你自诩为骑士?」
邓克不喜欢对方看他的眼神。这眼神似能将人生吞活剥。看来最好把手从剑上拿开。「我是个寻觅僱主的僱佣骑士。」
「每个被我吊死的强盗骑士都这么声称。你盾上的图案倒挺有远见,『爵士』……若你真是爵士的话。绞架和吊死鬼,这就是你的纹章?」
「不是,大人,我要重新涂。」
「为什么?从尸体上搜刮的?」
「我光明正大拿钱买的。」三个城堡,橙底黑色……在哪儿见过?「我可不是强盗。」
老爷的眼睛犹如两片燧石:「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鞭子抽的?」
「匕首割的。不过这不关您的事,大人。」
「关不关由我决定。」
两名年轻骑士已策马返回,查看状况。「在这儿啊,老葛。」黑马骑手说。他是个精瘦优雅的年轻人,五官清秀细緻,鬍鬚修剪整洁,闪亮的黑髮直垂下颈。他的深蓝色丝绸紧身上衣以金缎镶边,胸前被锯齿状金线四等分,第一块和第三块绣了金提琴,第二块和第四块绣了金剑。他的眼睛和外套一样是深蓝色,其中兴味盎然。「埃林怕你坠马——依我看,这是个苍白的藉口,我就要把他甩在马屁股后头吃土了。」
「哪儿冒出两个强盗?」枣色马上的骑手问。
伊戈被他的侮辱激怒:「你不该叫我们强盗,大人。我们看见你们风尘仆仆地跑来,还以为你们是强盗呢——所以我们才躲。这位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他的侍从。」
对他这番声明,两位公子哥似乎只当是青蛙叫。「我确信他是我见过的最大号的傻大个。」三根羽毛的骑士宣布。他长了张圆胖的脸,顶着一头深蜂蜜色捲髮,「我敢打赌,他有七尺高,试想摔个跟头会有多大动静。」
邓克自觉血气上涌。这个赌你赢不了,他心想。上次伊戈的哥哥伊蒙为他量身高,离七尺正好差一寸。
「这是你的战马吗,巨人爵士?」羽毛装饰的公子哥又问,「宰了它当晚餐倒不错。」
「埃林大人经常失礼。」黑髮骑士解释,「请原谅他未经大脑的蠢话,爵士先生。埃林,你得向邓肯爵士道歉。」
「如果必须的话。原谅我吧,爵士?」他不等回答,便调转马头,扬长而去。
另一位骑士留下来:「你也去参加婚礼吗,爵士?」
他声音里有种让邓克想要点头鞠躬的气势。邓克按捺住衝动:「我们去渡口,大人。」
「我们也一样……但我不是什么大人哟,这里的大人只有老葛和刚才跑开的浪荡子埃林·库克肖。我跟你一样,乃是云游四方的僱佣骑士,人称『提琴手』约翰爵士。」
的确是僱佣骑士会挑的名字,但邓克没见哪个僱佣骑士有这等华丽的打扮、装备和坐骑。端着金饭碗的僱佣骑士,他心想。「我已通报过姓名,我的侍从叫伊戈。」
「非常荣幸,爵士。来吧,与我们同去白墙城,比试几回合,以庆祝巴特威大人新婚。我敢打赌,你会表现不俗。」
自岑树滩草场之后,邓克再未参加比武会。若能赢得几笔赎金,北上途中就衣食无虞,他盘算。此时盾牌上有三座城堡的老爷出言反对:「邓肯爵士急着赶路呢,我们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