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国营的、集体的和个体的瓜子经营者共有五六家纷纷上市,我家瓜子的销量也因此受到影响。于是我想出了两条妙计:一条是薄利多销,立刻宣布每斤由全市统一价2.4元下降到1.76元;二是足斤足两,童叟无欺,少一罚十。这一招果然灵,两三天内,我家瓜子的销量猛增。每天销售三千斤左右,而且逐日增长。这时《光明曰报》在头版做了报导,来自全国各地的人纷纷上门前来订货,可是我做不出来。
怎么办呢?我迅速在市郊办了三个瓜子加工厂,僱工三十多人,日加工量七千斤到一万斤。不久,我顺势而上,在合肥、蚌埠、淮南、马鞍山、铜陵和安庆等城市设立十六个代销点,由原来单一的零售发展到代销、促销和批发等多种经营形式。
紧接着,我又把瓜子卖到了上海,在上海南京路和淮海路两家食品店开设了销售点。上海《文汇报》、《解放日报》和《新民晚报》陆续做了报导,上海话剧团也演出了《傻子进行曲》的话剧。这些立刻引起了不少的轰动,来这两家店买我瓜子的人都得排着长长的队。接踵而来的是全国十多个省份五十多个城市的富商到芜湖,要与我合作,让我招架不住。我是欲罢不能了。1982年下半年,我就在城郊租地建房办起了第四个瓜子加工厂,这个厂子有十口炒锅,日产一万多斤。无奈之中我又在南京、无锡、苏州和昆山办起了加工厂。单是芜湖这边厂子的僱工就有一百零三人之多,因此我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个体户。人们称我为“中国第一商贩”。
◆僱工风波
由于一百零三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了国家工商局有关个体户僱工最高八个的规定,舆论譁然。这场争论,我作为小老百姓是不知道的,后来才陆续有所耳闻。“年广九是暴发户”,“年广九是新型资本家”,“年广九搞资本主义”。“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从党政机关传到理论界,从芜湖传到省里,从省里传到中央。
一代伟人邓小平第一次接触到“傻子瓜子问题”,是在1982年底,他是看到时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的一份关于“傻子瓜子僱工问题的调查报告”。看完之后,邓小平明确地对杜润生说,对“傻子瓜子”问题要“放一放,看一看”。儘管如此,省市两级领导有关部门还是组成两个调查组,写成了两份调查报告,前者送给了当时的省委书记周子健。后者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
1983年1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到国务院,向万里和姚依林两位副总理汇报我的问题,说我偷税,有一部分同志对我经营规模这么大,僱工这么多表示担心,提出要加以限制。姚依林听了报告说:
…傻子瓜子’偷税不对,财政部的税收要跟上。但他把瓜子炒起来了,以前有不少人炒,‘文革,把炒瓜子的抄家了。‘傻子瓜子,不是坏的,是拾遗补缺,再等一等。现在全国个体户六百万,不到一千万,比1949年少多了,我们是不该限制的。”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又说:“还有些同志建议用国营和集体的形式逐步代替个体。”万里听了这话后摆摆手说:“不必慌张地去代替。共产党为什么不出‘傻子’?出了‘傻子’为什么不用起来?‘傻子瓜子’为什么不能成为商品?芜湖为什么不研究社会需求?”
邓小平的指示和两位副总理的讲话,我并不知道。不过,我感到我的生意好做了,外在的干扰少了。我下定决心大干一场,把瓜子卖到全国。于是我又到十多个省市陆续办起了二十三个加工厂,规模不断扩大,销售触角延伸到一百五十多个城市,几乎占领了大半个国内市场。
民间有关我的风波并未消失。为了减少麻烦,我主动向工商部门提出联合经营的建议,1984年7月1日“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正式挂牌,新芜区劳动服务公司和芜湖县清水镇工业公司两家与我签订了联营协议,他们出资三十万,我以商标权和技术人股,并担任总经理。同时规定,向他们交纳十八万元的利润之后,其余部分归我所有。与公家单位的联营,我感觉找到了“保护伞”,可以摘掉“资本家”的帽子了,自己也成了“公家人”。于是我拼命抓生产抓经营。
◆有奖销售的失败
1985年,中国商界兴起了一股有奖销售的旋风。我就想着自己也要参加,要弄成全国最大的有奖销售.藉此再次扩大“傻子瓜子”的知名度,压倒竞争对手。在与几位副经理商量过后,我们决定印刷奖券一百五十万张,设计十等奖。一等奖为价值两万六千元的菲亚特小轿车一辆,二等奖为价值两千六百元的幸福牌摩托车一辆,其他等级的奖项奖品包括彩电和冰箱等。
我从1月5日开始筹备,并设法取得银行的信用担保。我们同时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有奖销售点,投入十多万元的广告费在全国三十多家媒体做广告。消费者每买一斤瓜子,得奖券一张,提价一角。
这场活动声势之大,范围之广,令全国一切有奖销售活动黯然失色。我计划在2月5日推出有奖销售,5月1日结束,5月10日到上海当众开奖。我盘算了一下,每斤加一角,三个月至少卖到一千万斤,多赚的一百万除去税收,用来发奖绰绰有余。销售一千万斤,毛利有五百万,除掉生产费用和产品,可得利润一百七十万,再扣除所得税,公司依然可获纯利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