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小孩子三年没见母亲了,她母亲又新近进过医院,故此急坏了,来不及赶去见母亲,也是孝心。现见母亲没事,来了电话,今夜做东,两家人去吃一顿,已经订了台子,在东兴楼三楼,她女孩子无礼,因在外国耽久了,请我们多多包涵,至于她,她丈夫不在身边,独个儿不好抛头露面到处走,故此亲戚竟没有什么走动,正好趁这个机会热闹一下。」
父亲也缓和下来了。
「几点钟?」父亲问。
「随我们,我们准备好了,大家一齐出门,给她们一个电话就可以。」
「啊。」父亲点点头。
我摇摇头,凭兰花母亲的伎俩,哄爸妈?当小孩儿一样,当然乖乖就范。小事化无。
妻在我耳边说:「兰花不像她母亲,要像,怕早做了伯爵夫人了,这等好功夫!」
我点点头。
妻又说:「不枉以前是做戏的。」
我又笑了。
晚上大家在东兴楼见面,可奇在这里,每个人都熟络了,就是思恩与兰花,陌路人一般。
兰花的母亲把我们的父母亲敷衍得水泄不通,她用那糯而不腻的声调说:「我丈夫在新加坡为生意,一年不得回来几次,我因水土不服,耽在那边,三日两头病,只好回来香港。兰花又不在身边,挂心呀。兰花嫁了思恩,我没见过思恩,却见过他家人,实在是兰花的福气,我是妇人之家,没甚见解,以后就靠这头亲家了。」
说得倒也是实话,可是父母从来未曾听过这种话,以为真是剖腹掬心,感动得差点没落下泪来罢了。
父亲说:「放心,我才两个儿子,两个媳妇,焉有照顾不到之理?」
说到她进医院之事,她支吾过去了。妙,兰花的母亲做人像做戏一般,于是乎诸色见面礼又到了她们手中。母亲乐了,把手上的一隻翡翠马鞍戒褪下来要给兰花,兰花怎么都不肯要,
结果还是套在中指上。
一顿饭吃得杯盏乱幌,煞地热闹。
妻说:「咱们看戏。」
兰花坐在一角,缓缓的抽烟。
她换了一件好衣服,贝壳红的纱,在膝下,贝壳红的名贵皮鞋,头也洗过了,明艷照人,思恩终于坐了过来,挨在她身边。
兰花始终像一个局外人。这桌饭是与她无关的,她不是属于这里的。她吸着烟,左手夹着长长的滤咀香烟,右手把一隻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机翻来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纹。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即使到她母亲那种年龄,她也还是美丽的。
思恩用手按在她后颈上,像是要扼死她的样,她毫无知觉,垂着头。思恩恨也就恨她这点,倘若她对他紧张一些,吃醋一些,妒忌一点,肉麻一点──什么都好,思恩就满足了,就开心了,然而她不在乎,一切是身外物,色即是空。可惜她却不是空的,她满满的是诱惑,全身散看她成熟的香味。
萋说:「她真是美丽。」
我不出声。
那种不经意的美丽,并不能在几个女人身上找到。
一顿饭吃完了,两位老人家顿时回心转意,开心得不得了,声言将来必然照顾兰花。
我狠狠的白了思恩一眼。
「对不起,大哥,这是老实话,我知道你不爱听。」
「你应该满足了,兰花正是你需要的妻子。」我说。
「是,但是她不需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