椭圆长镜里,映照出一位身着礼服、艷光照人的俏女郎。
女郎翘起嘴唇,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决定在丰润、弧线性感的唇瓣,涂擦上亮光深红的唇膏。如云的秀髮鬆鬆地在脑后挽个古血髮髻,呈现她另一种佣懒妩媚的美。至于她身上的礼服,不晓得是否出自名家之作,不过,穿在她身上真是美极了。
整个画面应该是美之又美,但俏女郎却在镜前颠颠跛跛像个醉汉,嘴里更是一刻也不得閒的诅咒着,脸部随着咒骂内容更是生动地变化着。
「我就不相信,穿上高跟鞋走路会有这么难!」没道理「婀娜多姿」四个字就轮不到她身上。
酒会尚有半个钟头才开始,她得振奋起精神,努力向自己的极限挑战。
颓丧着一张脸,梁文静再次顶着几本杂誌,双脚战战兢兢地想维持在一直线上行走。加油!这是她第三十九次和高跟鞋搏斗。
「啊!」
随着一声轻叫,她头顶上的杂誌又掉了一地。淡灰色的细长高跟鞋终究经不起梁文静一再的摧残虐待,正式宣告与世长辞。
「怎么会这样?」梁文静双膝跪地,一双美目写满了不敢置信。「一双五、六千块的鞋子就这样飞了,这还是我第一次买高跟鞋啊!」
梁文静索性瘫坐在地板上,怎么办?她并没有再准备一双正式的鞋子。显得疲乏无力的眼神,乱瞟了周遭一眼后……呵呵,她就说嘛,天无绝人之路!
她看到床角一双银白平底凉鞋,这是她穿来的,好看是好看,但配上礼服就不协调了。但她是何方人物,这一点小问题怎么可能难得倒她?
她打开一隻小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条纯白丝巾、一把剪刀及一个小针线包,再匆匆忙忙跑到床头。针线包绝不是她这种粗线条的人会随身携带的东西,正确的情形是,这针线包不晓得是在何年何月被丢进旅行袋中,一直没被拿出来重见天日,今天总算派上用场了。
梁文静刻不容缓地把丝巾握在手上,剪成一段一段的碎花状,再把碎花丝巾一层层迭起来,做成两个一模一样的纱花,最后才努力穿针引线,把它们别在凉鞋上面。这样一来,她就不怕十隻小巧可爱的脚趾头,会跑出来见人了。
完成后的凉鞋,看起来有点像古代的穗花绣鞋,不过,这可是新颖的「碎花凉鞋」,挺有创意的。她简直要膜拜起自己来了,呵呵!谁教她这么聪明呢!
重拾信心,整装完毕后,梁文静才怡然走出房间。还是凉鞋舒服好穿,不过,脚步若再跨大一点,她恐怕会跌个狗吃屎。「记住,要优雅些,妳现在身上穿的可是礼服喔!」她提醒着自己。
「请问妳是梁文静吗?」
梁文静疑惑地回头,她在这里并不认识其它人,也没必要去认识。反正过完今晚的这场庆祝酒会,她和秦志亚就可以光荣退场,为这次商场上首开先例的运动竞赛,画下圆满的句点。
「妳一定是了。」苏心屏站在梁文静面前,灿然一笑,「秦志亚告诉我,他身旁已经有一位令他心动的女孩了,那个人就是妳。我应该嫉妒的,可是几次远远见过妳,便觉得妳很特别,不但不讨厌妳,反而有点喜欢妳。没想到会在走廊碰见妳,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和妳做朋友?」
「没问题,不过,妳好象忘了自我介绍喔!」梁文静也同样笑吟吟地回看她。既然对方要和她化敌为友,哪有拒绝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