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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菜是你做的,怎么是我功劳最大?」孟远峥拿起筷子,夹着肉放进嘴里。

「你忘了这钱是谁出的么,我这是跟你混饭吃的,而且米和肉都是你背回来的,对了等会吃了饭,我看看你背上被背篓绳子勒破没,上回朱知青给的那个药还在,擦点好得快,我看你前两天挑粪,肩膀都青了。」

不知不觉中,她感觉自己也开始关心他了。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一个人能陪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他对她好,她自然不是那拎不清的,只有她对他好,才能享受他的好。

总之就是礼尚往来,互相关心吧。

孟远峥静静地听着她絮絮叨叨,不动声色地也夹了几块肉放她碗里。

「快吃。」

见她小嘴叭叭个不停,他忍不住提醒道。

林妙音一低头,没发觉自己碗里怎么这么多肉了。

馍馍虽然是中午剩下的,但是放在锅里和粉蒸肉一起蒸的,也吸饱了肉香,一口馍馍一口肉,人生值得!

见她微眯着眼一脸满足,嘴里包着大口的馍馍配肉,再塞一块黄瓜进去,鼓着腮帮子嚼嚼嚼,孟远峥眼神更柔和,还体贴地给她倒了杯水。

她轱辘地说着谢谢,吃了一口土豆,又想起什么来,瞪他,「你为什么不吃啊,你不吃我也不吃了!」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就是让着她,就像她小时候,她妈总说自己不爱吃肉一样。

「吃。」孟远峥连忙夹了块肉,也学着她的样子,大口咬馍馍,再塞肉,再塞黄瓜。

林妙音白了他一眼,「你这样好丑啊,斯文一点行吗,我又不和你抢。」

孟远峥……

半斤的肉并不多,两人各分了几块便没了,好在土豆红薯放得多,同样美味。

等桌上的东西一扫而空后,林妙音靠在椅背上,回忆起今天下午遇见的事来。

「诶你说我表妹那对象,靠谱不?你以一个男人的眼光看。」

孟远峥沉吟,「看起来不像有心机的,但是也不像个有大担当的。」

「对!我也觉得!」她赞同地一拍手,「还没结婚就钻玉米地,什么情意太深忍不住,呸,就是精……上脑,一点责任感都没有。」

孟远峥面色不变,「确实。」

「幸好我提醒了几句他反应过来说自己有工资能养活红月,不然,呵。」

说罢,她倒是想起事儿来,这原作中孟远峥可是一个干得出钻玉米地的事来的人呀,也不知道他干没干过,反正原作里是没有提到的。

「话说这玉米地还不如后山上的那野草堆呢,玉米叶挠人得要死,还那么多猪儿虫毛毛虫,玉米根根那里还浇了粪的,要是我,我就选后山的野草堆,至少软和啊。」

孟远峥……

这女人在说啥。

「咳,我去洗碗了。」他迅速收了碗离开。

林妙音没在意,她开始头疼一件事来,就是如今的严红月和金成仁是有娃娃亲在的,严老爷子没死,这婚约就不好解除。

而朱晚沁现在住在金成仁家,按照原作剧情,现在两人应该是相处融洽,金成仁对她很照顾,但还没生出情愫来。

目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看是朱晚沁和金成仁先生情还是梁松和严红月先用爱感化严老爷子。

过了一会她准备睡觉了,孟远峥却端着一个木盆进来了,摆在她面前。

她不解道,「怎么了?」

孟远峥扯了毛巾擦了下额头上在灶屋热出来的汗水,在她面前蹲下身道,「今天走了那么久山路,泡泡脚,我给你按按脚底。」

林妙音一骇,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不可置信道,「你,给我洗脚?按脚?」

孟远峥抬头,正经又温柔地看着她,「对。」

林妙音后退几步,一想到他的手按自己脚底,就感觉脚底发痒,浑身不适。

「我,我不要。」

「不按明天会疼,明天还要干一天的活。」他非常好脾气地像哄小孩子一样哄道。

「可是我不想给你按脚!」林妙音横下心道。

作者有话要说:今儿个有读者说我的女主有点婊,我陷入了沉思,觉得她说得对,但是我想起我和我对象平日里的相处模式,我感觉我是一朵巨大的莲花哈哈哈(开个玩笑)

然后说下男女主感情状态,目前就是搞暧昧,男主持续释放自己的魅力,女主快要招架不住。

当然现在你要让女主把男主推给其他女知青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以前那纯属是犯傻。

然后就是这就是一篇简单的宠文,大家看得开心就多多支持,不喜欢就叉了就行,新人写文,还请多多包涵,感谢感谢。

第29章 捏脚

林妙音的人生准则之一便是礼尚往来,平时的小事孟远峥抢着干了就干了,捏脚这种事,总不能她心安理得地享受,却不做点回报吧。

再就是她心里好矛盾啊!

一方面隐隐约约有点期待,这不管怎么说,一个帅哥给你捏脚,想想就挺激动的,另一方面她又觉得好羞耻啊,这人怎么突然想起干这事。

正纠结着,孟远峥却突然站起来伸出手,抓住她的手往自己这边一把,她猝不及防被拉了过来,并被按住肩膀坐下来。

「孟远峥,我……」她抬头看着他,有点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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