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都会觉得是奇耻大辱而闹得天翻地覆。
小时候我家前一条街上,有个标緻的二十一岁的大姑娘,死活要嫁给一位死了老伴的五十二岁的商业局副局长,结果是她没死,她母亲死了。在一辆“上海”牌儿小汽车兴师动众地来娶她时,她母亲喝了药臭虫的“敌敌畏”。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父母,尤其工人家庭的父母,一般认为自己的女婿年轻、健康、英俊、人品好就是女儿的福,当然也是自己的福。健康和人品好是首先,其次是英俊不英俊。至于是工人还是小干部,那倒无所谓。当然,如果前四条达标,居然还是位小科长,父母也会替女儿高兴得心花怒放。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关于婚姻的某些新观念具有着强大的说教力,并且深受人们的普遍拥护。某些旧思维或被衝击垮了,或被人们觉悟到是一种丑陋,自觉地抛弃,甚至自觉地抵制。父母将女儿待价而沽或女儿将自己待价而沽,一个家庭的名声也许就完了。共和国的新工人阶层没有财富,家庭名声是他们唯一重要的“不动产”。几千年来的旧意识本非他们自愿的意识。所以他们的头脑虽简单,却很适合往里装新意识。头脑里装进了新意识的他们,是绝不容许自己的女儿拿家庭名声开玩笑的。
大姑娘们下班一回到家里,放下饭盒就帮母亲们做这做那。她们一般不会因自己也是挣工资的人了便在家里摆什么资格,要求什么特殊的待遇。她们明白,自己生活在家里的日子不会太久了。这使她们比从前更体恤永远操劳着的母亲们了。回想自己是小姑娘、是少女时,竟不怎么懂得体恤母亲替家庭分忧,她们每每心生愧疚。同时心生对她们的家的眷眷依恋,虽然它可能很清贫,很拥挤,很杂乱。那一种眷眷依恋又每使她们的心情特别惆怅。大姑娘们这时望着生出白髮的母亲的目光,是非常之温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