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黄袍加身

了。跑到寺墙下,有东西落在我头髮上。我抬头,看那么高的寺墙。有菩提树,比墙头还高。那时候正开花。金色的,真漂亮。落在我头髮上,那么细的小花,我也不能把它编起来什么的。可是看到它,我就欢喜得不行了。回到家里,娘问我,进去了吗?拜了吗?我说嗯!我觉得那样就好了。」

唉那个北雁南来的季节,云那么轻、天那么高远,金色的细小花朵落在女孩子的髮辫上。它也不知站了多少年、点缀过多少女孩子的髮辫了。

那个穷苦的女孩子,裤子太短,露出一段细润的脚踝。她抬头呆呆看了那寺墙头上露出的树冠,好一会儿,扭身跑了,嘴角是欢喜的,眼睛却想哭。

那么早就註定了她的一生。她心仪得那么高那么远,却从来没指望过真正靠近。

哪怕,已经是这样的近。

后来,东滨再次动乱、云舟自请前往东滨安抚时,明珠就请求一起去了。

云剑一开始没有答应。他说:「你不必。」

他用的是「你」,而不是「你们」。也许这并不说明太多。

当了皇帝之后,他已经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小心注意了。很多时候,他说话也就是随口而出的,并不代表太多。偶尔疏漏的地方,也自有懂事的官员会帮他弥补。

明珠只是坚持要去。

云剑就只好答应了她,并嘱咐道:「你多加小心。那里说不定会有性命危险。」

明珠轻声道:「没有关係的。」

她也知道,去了那边,可能会血撒异乡。云剑上位的路上,本来就是一路鲜血。但她撒的这血,至少,是不给他增添任何罪孽与负担的。因她是心甘情愿撒的。

不像澹臺以的那腔热血。

呵「柴扉墨重澹臺」的澹臺以,当初在锦城与云剑齐名的才子,在云剑黄袍加身的那时候,给斩杀了。

当时云剑自立为皇,起兵反陵,要写个檄文,以表明自己是很有道理的,天命在他这边。让谁写好呢?张神仙传播得流言很拿手,真要写这种正经文章,是不行的。云剑自己倒是会写,但总不好自己吹捧自己。就算假託别人名言吧,也要请个像样的人来。

正好锦城有澹臺以,那都不用外头另请了,就是他!

澹臺以也满口答应,叫铺个大纸、用大墨笔伺候!

张神仙心头有不妙的预感,道:「不用大纸大笔吧?写那么大往那儿挂呢?正常榜文的大小就好。」

澹臺以道:「我要大的,有感觉!等我写完了,随你们抄多小的。」

云剑给张神仙做了个眼色,道:「听澹臺先生的。」

于是堂下铺了大张的纸。大墨笔是澹臺以自己带的,有半臂长、手腕粗。洗笔的池子,大得可以洗脚。

澹臺以接笔在手,反手就往云剑衝刺!

那笔锋里,藏着尖刃。

谋反逆贼,什么黄袍加身不得已,以为能掩人耳目,到底很多正义之士是不齿的。

澹臺以原来也是这样迂腐的人。

更没想到他会有胆子刺杀云剑。

风猛然吹得猛了,将大片纸都吹起来,绊了澹臺以的脚、遮了他的眼。

万典有一颗弹子,此时悄没声息打出,取澹臺以的腿弯。澹臺以还没有跑到云剑的面前,就唉哟一声摔倒了。士兵把他按住。他手臂流了血。是他自己的尖刃不小心划伤了他自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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