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足有万字,吏部尚书翻阅了一遍,写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论是从四要件理论,还是三阶层理论,都说得通。
他觉得杜平对律法的理解深入骨髓,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位大周皇室学院律法专业的修士写的。
这算什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实践出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