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小说:27岁俱乐部 作者:沈狮

    一枝连忙摇头,小声嗫嚅:“不,不是的。一枝并不厌恶主君。”

    百城淡淡一笑:“秋毫上仙,你不厌恶我,却想离我而去。”

    百城喊了他的名号,分明就是公事公办的意思,此时又被戳中了七寸,一枝于是不语。

    百城:“千余年间,你我之间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大抵都忘记了。但十年前,你我刚到江城的那个月夜,你曾在光湾街说过一句话,如今音犹在耳。”

    “我考一考你——不知你可还记得?”

    一枝极力回想着十年�**�

    那一年的�**旖城很热,他趁主君搬运装修之际,悄悄溜�**某个apple授权店中。

    然后对在店里打工的易念澈一见钟情。

    再之后的记忆,模糊如复写纸的最后一页,除了他和易念成相遇、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他皆是空白。

    一枝不敢欺瞒:“请主君明示。”

    百城悄不可闻地叹气,肩头忽然松了下来,这使得他的身形有种颓唐落拓的美,如一舞终了、休息等待的芭蕾舞者。

    “你曾对我说过,”他直视一枝,缓缓道,“小毛笔永远是我的小毛笔。”

    作者有话说:

    虚假的百城君(暴怒):一枝,反了天了你!

    真实的百城君(弱小可怜又无助):花神找**真爱,小毛笔也找**真爱,只有本君还单身,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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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章也讲了小毛笔的由来

    第120章 灰飞烟灭

    一枝不敢回视百城的眼睛,沉默着向窗外望去。

    月色下竹叶沙沙,风摇青玉,新竹高于旧枝。

    他忽地想起主君曾经也一时兴起,在庭院中种过竹子,还教他念刘禹锡的那首《庭竹》——“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他以前全听百城君的,乐得做主君一人的小毛笔,也乐得在各个城市走马观花。遇上风景好的、美食多的地方,求着主君常住一阵子,仙生过得逍遥自在,滋润非常。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所谓“无地不相宜”是也。

    可现在不一样了。

    心上有人。

    一枝略略偏头,想看一眼易念成,然而在百城的**视下,终是作罢。

    “主君,”一枝想了想,启唇道,“那我也考一考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秋毫上仙,长进了。”百城轻笑。

    一枝听不出百城的语气是应允还是揶揄,他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人之将死”的想法,于是大着胆子道:“离开江城后,主君您在庐城小住过一些时**,彼时与一水草精相遇。那小水草精常上岸寻些凡人的乐子。主君可还记得,您是怎么拿那贪恋人间的水草精教育我的?”

    百城动了动眉毛——那是不明就里的表现。

    他是记得七八年前在庐城时,自己曾与庐城白鹅湖的一只小水草精很投缘,水草精古灵精怪,好美食爱追星,还总跟一个小明星打打闹闹,**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只是后来自己因为寻人,着急搬走,便再没了水草精的消息。

    见百城犹豫,一枝朗声道:“主君您曾说,如我们神仙精灵,真有了千年修为,反倒觉得仙界穷极无聊,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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