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确实可行的办法。
由某部门,或者某地方,成立一个新技术管理部门。
从一开始的研发,投入多少,就记上账。
等到出成绩以后,原则上是谁投资谁得利。
但如果友厂想要某项新技术,那么就可以通过缴纳使用费的方式,购买这项技术。
当然,最后的利润,则是由当时投资研发的几方共享。
这就有点专利使用费的模式了。
但距离完全商业化,又差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