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为15%。”
这个方案让泰特有些心动。
8000万美元的技术转让费,加上十年的销售额提成,将为ICI带来巨额收益;而参股南华的化工企业,既能监控技术使用情况,又能分享那南华化纤市场的增长红利。
但他仍有顾虑:“你们的化工厂建设周期需要多久?技术消化能力如何?如果三年内无法实现量产,我们的投资就会打水漂。”
“我们已经在琅琊市预建好了工厂,设备采购合同也已初步拟定。”张婉初拿出化工厂的建设规划图,诚恳的说道。
“我们的技术团队中有三位曾在剑桥大学攻读高分子材料博士学位,他们对ICI的技术有深入研究。只要你们提供全套图纸和技术指导,我们保证两年内实现量产。”
泰特召集董事会进行讨论,经过三天的激烈争论,最终同意了南华的方案。
1961年7月15日,南华政府与帝国化工在伦敦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南华以8000万美元现金加销售额提成的方式、帝国化工入户南华化工企业的方式,获得了合成氨、丙烯腈和尼龙生产等化工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