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事情原委,姚永就皱了眉头。老爷子见此,就道,“有什么话,照实说。”
姚永这才应道,“大越律法里,地方州府民律里,确实有这么一条。立法是在三十年前,那时候民生艰难,府衙禁止百姓私下杀猪售卖,就填入了这么一条。如今百姓日子富庶,这一条基本已经没有人记得了。另外这一条写的是地方州府的民律,没有说是否适用于京都附近。”
众人听得冷笑,也就是说,这条律法是多年前的法条,几乎所有人都遗忘了。那京兆尹的两个小吏怎么就翻出“这根鸡毛”当令箭,大模大样找到林家头上,寻林家的晦气呢。
不必说,背后有人支使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