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已经有把握处理好这件事,可就怕对方不讲道理、以权压人,有陆征在大可不必担心这点。
但当时傅骁和徐浩都在身边,盯得很严,谈熙不敢轻举妄动,只好作罢。
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儘量保全自己。
关于策略,在绝对的武力面前,谈熙还没有傻到硬碰硬,只能讲道理,但该有的姿态还是要摆足。
两方各有思量,彼此较劲。
所以程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老闆和对面五个身着军装、貌似职衔都不低的人大眼瞪小眼,关键还不落下风。
也是绝了。
「我叫程雨,是谈小姐的律师,鑑于我当事人的要求,在陈述事件具体情况的过程中,我和我助理律师有必要在场。」先自报家门,接着一番专业且严肃的开场白表明立场,程雨比谈熙想像中还镇定。
相较而言,她身后的许一山虽然竭力平復情绪,但面对军方的人还是有些底气不足。
好在,他的身份只是「助理」,正儿八经打擂台的人是程雨。
五人彼此对视一眼,没想到还真让这小丫头叫来了律师。
「这是军方内部矛盾,不需要律师!」后勤部书记吕伟沉声开口,语气强硬。
程雨朝他略鞠一躬,以示尊重,「首先,我的当事人只是来此军训,她并不在部队编制之内,所以『军方内部矛盾』一说不成立;其次,根据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中,对公民的权力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
「其中,关于政治自由,有以下阐述: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也就是说,如果军方人员存在违法失职行为,并且危害到我当事人,谈小姐作为拥有华夏公民,有权利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当事人有见代理律师的权利。」
程雨一口气说完,每个结论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佐证,愣是把吕伟堵得哑口无言。
他虽然没有专业学法,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比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
对方一开口,就扣下这么大一顶帽子,别说他,就是在场军衔最高的李绍江都不敢接这茬儿。
军方就可以不尊重宪法吗?
显然不可能。
这是一个国家的母法,现行法律法规都由它延伸而来,就算军政两界一把手都不能随便置喙、修改,他吕伟又算哪根葱?
「律师可以留下来。」最终,李绍江发话,这件事才得以揭过。
一些敏感话题,哪怕军衔再高,也不敢随意触碰。
吕伟:「按你的要求,律师到场,现在可以开始交代了吗?」
「不急,」谈熙平静道,「我还需要一个绝对公正并且中立的人旁听。」
「年纪轻轻,心思倒重!你哪来这么多要求?!」不等吕伟开口训话,李绍江拍桌而起,怒不可遏。
程雨起身,瞥了眼对方肩头:「这位少将同志,鑑于你此刻的情绪和表现,可能对我当事人的身心造成恐吓及伤害的效果,我作为代理律师有权随时终止这场谈话。」
「另外,我需要强调一点,这仅仅是『谈话』,并非『审讯』,所以希望各位注意自己的态度。」
李绍江恼怒更甚,「我怎么做,不需要你来指手画脚!还有一点你要搞清楚,这里是部队!」
久居上位的人爆发起来,威力不可小觑。
饶是程雨接受过专业培训,心理素质过硬,也险些被对方一通发作吓到。
深呼吸,她首先道歉,「我绝对没有指手画脚的意思,也没有那个权力,只不过是在尽律师的本分,为我的当事人考虑。如果有冒犯之处,还望见谅。」
相较于李绍江的雷霆大怒,程雨不卑不亢的态度更显难得。
「另外,我当然知道这里是部队,是保家卫国的伟大军人们所驻扎的地方,所以,我拿出最大程度的尊重与诚意,包括对待您以及在座其他四位。但部队也是要讲道理、遵法规的地方,您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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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律师又叫「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