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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文龙帮忙补充道:

「村里老猎人说过,竹熊它的嗅觉很远,如果顺风的话,五公里内可以闻到人或者天敌的气息,逆风在二三十米,也能它也能察觉到人。」

「前面有一片箭竹林,我们进入可能就有大熊猫在周围盯着你,但我们的眼鼻可能发现不了它。」

大熊猫的天敌?

不是老虎狼等猛兽,本地林子里大熊猫最大天敌,是同样可以轻鬆上树的云豹,它行动灵活,擅长偷袭与一咬毙命,饥饿时,也会猎杀壮年大熊猫。

俩教授以及助手们,坐着交流关于大熊猫天敌的各类情况,甚至有一位助手建议,回去打报告,射杀林子里云豹老虎狼群。

咳咳咳,没有写错。

种花国的动物保护措施还未开始。

在四五六零年代,猎杀老虎豹子等猛兽阶·级敌人,是一件非常勇猛的好事。比如,有村民七年间杀一百多隻老虎。

甜妹儿觉得三观尽毁:

……原来穿山甲是一种名贵中药材,老虎豹子可以随意杀。

「可二碧山三碧山,有箭竹没有云豹,但没大熊猫,碧山镇很多地方都是。大哥哥你为什么不把大熊猫拎回家养呢?」

很快,她会被自己的话打脸。

不管,咱们先怼回去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叶子:晚安,么么哒,爱心^_^

**

感觉有的动物是我们自己做死灭绝的-_-#

穿山甲以前山里都有,它们最爱打洞,也不伤人,现在一隻都见不到。

因为中药材-_-#

甚至有人逮它们来吃。

像六七十年代动物园里死掉的动物也很多。

大熊猫真的是一种特别可爱的幸运儿,它们的保护从老早开始,而其他的猛兽们,还处在各种被人道毁灭状态。

当然,这件事在碧山村不能发生。

第211章 野兔与花豹

清亮悦耳的童音忽然插·入话题, 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过来。

瞧着甜妹儿无辜的黑亮大眼睛, 那位小眼睛单眼皮的学生助手, 挠挠头困惑道:「好像是这样, 有食物,但没有老虎豹子,大熊猫怎么会不在其他地方生活呢?」

因为有的地方人多啊!

看到他一脸二哈狗狗的模样,甜妹儿板着小脸, 严肃认真继续忽悠道:

「就是因为林子里有天敌, 懒洋洋大熊猫们才会跑来跑去, 才会嗅觉灵敏,师父说,生命在于运动!」

所以咯,别想着杀老虎杀豹杀熊瞎子, 把这碧山群山系圈起来,开个保护区,村里建个熊猫馆或生态园。

吸引中外游客们过来,看一看抱一抱乐一乐,到时候咱家开一个农家乐, 坐等天上掉馅饼,多爽多赞!

啪啪!

小屁股狠狠挨两下,夏老爷子直接把她从未来幻想中,拉到现实里。

而有学识的客人们,正在品味『生命在于运动』这一句经典名言,而且承认, 它似乎很有道理。

更令他们在意的是,要是射杀老虎云豹,会不会让大熊猫的数量反倒减少呢?

本地村民也认为,祖祖辈辈都这么活下来,大熊猫也没见灭绝。

最主要的是,猎杀大量的动物,就是打扰山神,到时候二三碧山可能都会危险,他们努力让客人们打消那个念头。

叶爸爸却思想歪楼,再运动,也不是变成暴力母老虎吧?!

「甜妹儿,咱们去逮兔子,溪水边,土软青草多,肯定有不少山鸡野兔。」

叶爸爸把小闺女抱起来,防备看一眼夏老爷子,与缓过劲来的王溢希一起,去这附近林子里捡干柴、射小猎物、找点野果。

森林里不缺粮食。

杂粮饼能省就省,探险队也没带多少,山文龙嘱咐一两句别走远,就随他们去。

放下背包的大黄二毛,一跃而起,倒是跑在他们前面。

刷刷刷——

在表哥惊讶的目光中,叶爸爸超常发挥,甜妹儿箭无虚发,十一隻林中山雀,被大黄二毛麻溜叼回来。

而王溢希只能尴尬地瞅着,自己只有几支光竹箭被二毛叼回来,他甚至感觉自己看到黄狗眼睛里的明显鄙视。

「表哥你吓走好多鸟。」

「难道这些年,我退步这么多?」

「溢希,除去学习,课余时间,你也该运动一下,瞧瞧这软啪啪的肉,还没你大姑姑有劲儿。」

叶爸爸拍拍侄子的肩膀,

甜妹儿捏捏表哥的手臂肌肉。

两父女一摸一样的表情,差点让王溢希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没几天日子好活,他不就是近几年没再山里跑吗?!

麻雀量虽多,除去胸脯,却没有多少肉。

来一趟四碧山,没吃到野兔或山鸡,回村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大黄,二毛,上!」

按照乡村娃的经验,想要快速在陌生地店逮到兔子,最好藉助猎犬得帮助,毕竟野兔不出来,竹箭射也没用。

俩狗的鼻子可比人类还嗅觉灵敏。

它们很快找到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找到一个兔子洞。

野兔比野鸡机灵,『狡兔三窟』,其实野兔还不止一个洞窝,而且它们听觉灵敏,说不定他们到来之前,还在溪水沟里喝水呢!

这一点,王溢希也知道,他小时候自是没少祸害兔子洞山鼠洞,他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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