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福德、罗伯特・J.塞德曼合编的《
[63]玛土撒拉为挪亚的祖父(见《创世记》第5章第21至27节)。据《圣经》记载,人类原先能活到数百岁,因触怒了天主,挪亚大洪水后寿命缩短了(参看本章注[61])。
[64]据《
[65]到这里作者才点出,布卢姆在第十四章中所回忆到的那个不时地朝花坛里的母亲瞥上一眼的四、五岁的幼童就是斯蒂芬,参看该章注[291]及有关正文。
[66]赖尔登,参看第六章注[69]、第十二章注[179]及有关正文。《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第3节中描述了丹特站在天主教神父的立场上对在失意中死去的巴涅尔表示唾弃,因而与斯蒂芬之父西蒙等人争吵起来一事。
[67]市徽饭店,参看第二章注[84]。
[68]卡夫和加丈・洛,参看第十四章注[121]及有关正文。
[69]比齐克牌戏,见第十二章注[181]。
[70]苏格兰斯凯岛所产的一种长毛狗,性温顺。在第十八章开头部分,布卢姆之妻玛莉恩曾想到这只宠犬的事。
[71]《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1章开头部分写到丹特用衣柜里的两把刷子来象征巴涅尔和达维特(见第十五章注[950])。另外,每当斯蒂芬替丹特跑腿,多了一张包装用的薄绉纸,她就奖给他一块糖。
[72]尤金・桑道,参看第四章注[37]。
[73]这里,[]内的七个名字均系译者所加。
[74]松博特海伊,见第十五章注[347]。
[75]理查的昵称为里奇,见第三章注[32]。
[76]索兹是位于都柏林以北八英里的一座村子。
[77]拉思加尔路位于都柏林中心区以南三英里处。查理・马洛尼是三位主保圣人教堂的三个本堂神父之一。
[78]、[79]斯图姆(Stoom)和布利芬(Blephen)是分别把斯蒂芬(Stephen)与布卢姆(B1oom)名拆开来重新组成的名字。
[80]布卢姆一向坚持广告应言简意赅。作为一个犹太人,他用“三字母”来表达力求简明扼要这一主张。三字母指三(辅音)字母。古代犹太人所使用的希伯来语属于闪米特语,其特点是词根由三个辅音字母所组成。“单一观念”(monoideal)则是作者根据“孤独意想”(monoideism)所杜撰的复合词。
[81],“吉・11”是当天上午布卢姆看到的吉诺的广告,参看第八章注[32]。下文中的“钥匙议院”是布卢姆所设计的广告,参看第七章注[28]及有关正文。
[82]一九0四年六月十七日的《电讯晚报》上,有一则鞋商巴克利与库克所登的广告,他们住在塔尔博特街一0四号,不是十八号。
[83]]原文作Bacilikil,与bacillus(杆菌)拼音相近。
[84]原文作Veribest,与very(非常)best(最好)拼音相近。
[85]原文作Uwantit,与Youwantit(你要它)拼音相近。
[86]这是当天上午布卢姆在报纸上读到的一则广告,参看第五章注[18]及有关正文。
[87]关于这则广告,白天布卢姆在戴维・伯恩的酒吧里转过一阵念头,参看第八章注[212]和有关正文。
[88]以上四种冒牌货的商标名与“李树”(普拉姆垂)或肉罐头(“米特波特”)发音相似。
[89]关于布卢姆给希利提此建议事,参看第八章注[42]及有关正文。
[90]《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2章第4节中写到斯蒂芬小时,父亲带着他在科克的维多利亚旅馆下榻。在这之前(1886),布卢姆之父死在王后饭店,布卢姆曾去奔丧。维多利亚是当时的英国女王,而英文中,女王和王后同字。所以说这家旅馆和那家饭店是同名异物。而两对父子均碰上这样名称的饭店或旅馆,所以下文中又说是“巧合”。
[91]指布卢姆回忆起父亲自杀事而感到的不安。
[92]斯蒂芬讲的这个故事,参看第七章注[264]、[265]和有关正文。
[93]据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46页),乔伊斯十一岁上在贝尔维迪尔公学读三年级时,喜读查尔斯・兰姆改编的《奥德修的故事》。有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出了《我所热爱的英雄》一题。他选择了尤利西斯。
[94]菲利普・博福伊,见第四章注[79]。
[95]迪克博士是一个都柏林作家的笔名,他于二十世纪初叶曾为哑剧写主题歌。
[96]赫布仑是都柏林律师约瑟夫・K.奥康纳(生于1878)的笔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