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恕:「……」
云城和陆与书也在写,但这两个人都写得很快,陆与书写的是陆恕和云舟舟的名字,她原本以为云城会写他自己的名字的,因为云城看上去最爱的就是他自己,结果没想到云城的红布条上写的居然是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
陆与书:「……你替两隻鸟祈福吗?」
云城:「我一开始本来也想写两个孩子的,但我动笔之前看了一眼你的红布条,看你已经在写了,所以我就没写。」
陆与书:「……」所以,怪我喽?
云城一脸深情:「舟舟现在已经有你的祝福了,而这两隻鸟,它们只有我。」
陆与书:「……」神经病!
这天的午饭几个人是直接在寺庙里吃的,吃的是庙里着名的素斋。有素麵、功德豆腐、竹笙上素卷等。一群人本来爬山就爬得又累又饿,再加上寺庙的斋饭别看都是素的,但食材新鲜,保留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所以吃起来格外的清甜可口,就连普通的青菜,都比山下的青菜要更好吃一点。后来听寺庙饭堂里的师父们介绍,才知道这些食材都是寺庙众人自己种的。
云城咬着青菜,一脸沉思的表情。
陆与书压低声音:「你不会是又想从人家寺庙里挖人吧?」
云城扑哧一声乐了:「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动不动就挖人墙角的人吗?我只是想着说不定我们明天下山的时候,能向寺庙的师父们买点儿山里种的萝卜青菜带回去。」
陆与书:「这个倒是还行。」
可惜云城的如意算盘最终没有实现,因为寺庙的师父们说寺庙里的蔬菜只供寺庙里使用,恕不外售。
这趟寺庙之旅总体还算圆满,但也把几个孩子累得够呛,尤其是云舟舟,一回酒店洗了个澡,就爬上床睡着了。几个大人倒是没睡,因为各自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徐凛遥忙着修她上午在寺庙里拍的照片,徐凛遥的老公和陆与书则忙着处理工作上的事情,至于云城……云城在忙着逗鸟。徐凛遥修着修着照片一抬头,就看到云城坐在树荫下,伸手逗两隻鹦鹉。那两隻鹦鹉一看就被云城照顾得挺好,身上的羽毛洁净光滑,阳光下甚至泛着点光泽。
当然比起那两隻鹦鹉,最抓眼的还是云城。
云城今天穿了件白衬衫,山上风大,吹得他敞开的白衬衫簌簌作响。他的脸隐在斑驳的光影中,但他的手因为要伸出去逗弄鹦鹉,所以整个曝光在阳光下,金灿灿的阳光把他的手指照得莹润白皙,有一种近乎不真实的美。
徐凛遥虽然已婚,但也不妨碍她欣赏帅哥。
所以她只看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抓上电脑旁边的手机出了门。
云城听到脚步声,也没回头。毕竟今天是工作日,度假酒店就他们几个客人,所以来的左不过就是他们自己几个人。倒是云城面前的鹦鹉,听到脚步声齐刷刷地回头看了一眼。
徐凛遥没话找话:「你这两隻鸟叫什么名字啊?」
「金角大王、银角大王!」
徐凛遥:「……好名字!它们会说话吗?」
云城:「不会,但它俩会翻白眼,你等着啊,我让它们给你表演一个。」
徐凛遥还没来得及拒绝,就看到云城伸出手指衝着天空一挥,两隻鹦鹉配合地抬头看天,从徐凛遥这个角度看过去,那两隻鹦鹉就跟真的在向她翻白眼似的。
徐凛遥:「……」一个帅哥,养了两隻不会说话但会翻白眼的鹦鹉,原来陆总喜欢的是这个调调吗?
徐凛遥缓了缓,才想起自己刚出来的目的:「云少爷,我给你拍张照片吧?就拍你刚刚逗鹦鹉的样子。」
云城:「逗鹦鹉翻白眼的样子吗?我就知道你喜欢看!你跟陆与书既然能做闺蜜,那你俩的喜好必然也是有相同点的。」
徐凛遥都忘了自己根本不喜欢鹦鹉翻白眼,而是大为震惊地反问道:「……陆与书也喜欢看鹦鹉翻白眼吗?」
云城:「不是,你喜欢我的鹦鹉,陆与书她喜欢我!」
正巧过来的陆与书:「……」
第26章 026
徐凛遥虽然才跟云城接触了短短两次, 但她发现自己竟然莫名能get到云城的点了。云城其人,主打的就是一个「帅,而且自信」。
其实大多数的帅哥都自信, 但因为过于帅而自知,所以总是不可避免的给人一种油腻感, 但云城倒是还好, 虽然帅且盲目自信, 却并不显得油腻。
徐凛遥觉得这可能得归功于云城的眼睛。
云城有一双格外讨人喜欢的眼睛。状似桃花,莹润明亮,像是眼里藏了一整个山林的雨,别说陆与书了,连徐凛遥这种素来比较喜欢小狼狗的女人,看到这样一双眼睛,都忍不住想把人弄哭。试想一想, 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要是真的哭起来,就像桃花沾了水, 不知道多惹人怜爱呢!
云城并不知道徐凛遥这女人是在想着怎么把他弄哭, 还在自顾自地口嗨:「我刚跟陆与书在一起的时候, 我就知道她贪恋我的美色,她对我啊, 是真正的爱而不自知呀!」
陆与书停在原地, 双手抱胸, 静静地看着云城的背影,等着看他还要说出什么胆大包天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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