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啸之:「……」
陆之鸣笑道:「你也到年纪了,也该开窍了。」
陆之鸣的这句话刚说完,陈啸之就眯起眼睛,开始打量他。
陆之鸣被看得后背发麻……
他这个表弟待人接物一向不错,然而陆之鸣绝不愿得罪他——陈啸之极其小心眼,而且不接受自己被他人俯视。
陈啸之把他看得从头到脚鸡皮疙瘩尽数竖了起来,才收回目光:「你别以为你比我大一岁就能评价我的感情生活。你在我的位置上,不一定能做得比我好。」
陆之鸣:「呦,您还上劲儿了是吧?能有多复杂您说说看啊?认识小姑娘几个周了?」
陈啸之:「……」
「认识最多不超过三个周。」说好了不嘲笑的陆之鸣大肆嘲讽:「想你十年前那次……」
「——十年了。」
陈啸之说,然后起身拉上了帘子,满室温暖灯光。
陆之鸣:「……」
「我认识她十年了。」
他重复。
陈啸之自己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
上世纪九十年代,牛津大学的人类学家罗宾·邓巴提出了一个概念,名为『邓巴数』。这概念指出基于猿猴的脑容量测定,一个人的稳定社交人数大约为148人,四舍五入为150,因此邓巴数又名150定律。
『在生活中我们总需要结识新的人,所以旧相识的面孔就会被渐渐遗忘。』一个博物学者在书中这样解释这个概念。
——只要社交的人数超过了这个数字,记忆就会开始变得模糊。
可是陈啸之却一眼就认出了十五岁的沈昼叶。
成年人在十年后认出彼此并不奇怪,可是孩子的成长是日新月异的,三个月就大变样,可是十年过去了,陈啸之还是记得『沈昼叶』。
……他的『阿十』。
这件事非常变态,说出去会把任何一个听者吓得够呛——
陆之鸣说:「变态吗?这不是说明你的邓巴数和别人不太一样吗?」
陈啸之:「……」
「可是我小学同学都快忘光了,」陈啸之解释:「幼儿园同学就记得一个綦戠翾;,因为他名字太变态了,每次老师罚抄名字他都一边哭一边诅咒爸妈……」
陆之鸣:「什么綦什么翾??」
陈啸之找了纸,将那三个字写给陆之鸣看,陆之鸣沉默了一会儿,判断:「这家长和孩子有仇。」
陈啸之嗤地一笑。
雨声穿透城市,在那一剎那也清冽地贯穿了少年的头脑。那口气终于不再堵在陈啸之的心口,他放鬆了下来。
「……不过,」陆之鸣一声嘆息:「啸之,你是我见过的最深情的人。」
那句话发自肺腑。
陈啸之却看了他一会儿,不能理解地问:
「这和深情有什么关係?」
陆之鸣:「……」
「我想和她做朋友,想让她想起我来,」陈啸之漫不经心道:「是要做她男朋友的同义句么?——我和她说好了做一辈子的好朋友,说要和她白头偕老了没有?」
陆之鸣:「可是异性之间没有纯纯的友……」
陈啸之没有人情味地强调:「绝对不是那种喜欢。」
陆之鸣立即举起双手。
虽说陆之鸣本人也没怎么谈过对象,但是他总听过那句『异性之间没有纯纯的友谊』的命题。但陆之鸣毕竟缺乏经验,而那命题缺乏证据支持。
陈啸之是家中独子,父母疼爱,从不遮掩自己对他人的怒气。
——但是陆之鸣晓得,他弟弟总会想明白。
光从桌上檯灯上的灯泡里倾泻出来,并以三十万千米每秒的速度落在桌上和阴影之外。
光永远沿直线传播,独立互不影响,具有波的性质,却又有着粒子的特性。
百亿年来,从宇宙大爆炸的光芒到从最普通的LED灯泡,都浪漫地遵循着宇宙赋予它们的亘古的定理。
而曾经有个小女孩儿,在时间漫漫长河中,于最普通的一个昏黄夏日傍晚,顶着一头小捲毛,向小啸之讲述宇宙太初的爆炸。
十五岁的陈啸之低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梁乐不喜和人说话。』
陆之鸣临走前这样告诉陈啸之。
陈啸之次日早晨七点一刻就到了教室,他一晚上几乎没睡着,坐在教室里啃他最不屑一顾的鸡蛋灌饼当早饭。
外面大雨,犹如瓢泼一般。
梁乐到的比他还早,就坐在陈啸之自己的位置上,在课桌上放了个奇形怪状、体积可观的白东西。
——『他相当孤僻,一整天到晚就是看书做题,有时候对着窗外发呆……』
陈啸之看见,那白东西是一个纸做的桥樑。
纸桥是最朴素直观的拱桥结构,非常粗糙,梁乐正用沈昼叶留在桌上的小青桔测试它的承重能力,青橘子毕竟是圆的,咕噜咕噜地往下滚。
——『梁乐还特别愿意攻击别人。』昨晚陆之鸣说。
熹微晨光中,梁乐成功放了三个青橘子上去,又开始往上摞书。
陈啸之见过沈昼叶被这个姓梁的搞得笑起来的样子。
起晚了。陈啸之想。应该在梁乐来之前来,不动声色地回自己位置上坐……他妈的,那座次表上写的名字是『陈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