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雪球也在。
一会儿跳上床,一会儿藏下地。狩猎小老虎似的,对着床上缠在一起的两人十分好奇。
咪呜咪呜的,衝着滚到一起的“爹爹和娘亲”研究了很久。一双琉璃猫眼惊奇地上下转动,看准温旻肩膀耸起的瞬间,一个虎扑。
温旻正要挺腰,给它踩中肩头,被肉垫掌拍了一把,差点颓了。
他简直要炸,一把将猫抱起来,也不管它咪呜咪呜地抗议,披着衣服便往出走:“小朝明——餵雪球吃饭了!”
小朝明正在隔壁打瞌睡,闻言突然惊醒:“啊?抱进去前不是刚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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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京离姑苏并不远,只隔着长江。
温旻雇了两条船过江,过江后也是两辆马车行路。他和金不戮坐一个,给小朝明坐另一个。
小朝明全程独自坐船、独自乘马车,只要照顾好雪球就没别的差事了。这让他心慌得不行,暗想是不是太浪费钱。好几次想去看看温公子和少爷的车,都被温公子敏锐地发现。隔着还有半里地就探出头来安慰:“没事的小朝明,餵雪球吃饭吧。”
小朝明更奇怪了:不是刚餵了嘛。
怎么总让我餵雪球吃饭啊?
三人一猫,不几日到了姑苏。
其时已过初五,店铺全部开张,迎接新一年的客人。
那姑苏第一的麵馆生意兴隆,不知多少客人等着吃呢,自然也开了。
坐在柜檯后的的伙计领班见温旻和金不戮进门,若有所思地端详了一阵。眼神突然一亮,亲自迎了上来,喜气洋洋道:“公子新年好!又来和你哥哥吃麵啊?”
金不戮惊讶地看他,觉得着这位领班面熟。想了想,这不是当年招待他和温旻吃麵的小伙计么!
不由喜道:“你还认得我!”
当年的小伙计升成了领班,还蓄起了小鬍子,神气极了:“何止!小人还记得当年您还是一位小小公子呢。穿着件名贵的袍子,梳着一对小抓髻。诶呀呀,真是好看!”
又指着温旻:“我还认识公子的哥哥呢!”
温旻的记性更是鬼见怕,当然记得这领班。大笑着和他攀谈了几句,恭喜他升职,赏了他一锭元宝。冲他要了两碗面,一荤一素,又要了几样精緻小菜。虽然仍是点小吃,排场气度却和小时候大不相同了。
领班千人阅尽。一看温旻虽然年轻,却隐隐透着股非凡的气质,更是点头哈腰地伺候。
鳝丝面端上桌,扑鼻香气如旧。
其实温旻这些年走南闯北,还没吃过一碗好面了?但偏偏就是眼前这碗,让他吃得唇齿生香,回味悠长。
抬眼一瞧,金不戮握着筷子却不怎么吃,只是痴痴地望着他。生动的眉眼氤氲在麵汤的热气里,温柔得如一场初春细雨。
金不戮发现温旻也在看自己,便握住他的手:
“小旻。你喜欢吃的,玩的,各种的好东西,我会陪你全都好好地来一遍。一样一样,永远不会再错过了。”
第289章 278. 踢翻醋坛子
温旻有个神奇的理由,还是想去趟邺京。问他为什么,他就说:“表哥和阿辽的大宝贝还在那呢!”
金不戮想到,的确是有些小玩意儿还在邺京的菊坞客栈里,当日温旻伤还没好就惦记得不行。
可再想到那些小玩意儿被谁看着,又不太高兴了。却不忍小旻空欢喜,便答应陪他去。
就这样,两人在姑苏玩够了便一路北上,进了京城。
却没敢大张旗鼓——曾在平安大街巡游过的一等骁勇将军突然“復活”,还有个公主“老婆”在海外,这可不是一件喜事那么简单。
先前,简易遥曾将温旻回归小五台山一事暗中和封皓秦通过气,也早派人知会了幽云王谢邕。却以温旻还在养伤为由,没直接面圣。
这么做,是委婉地让皇帝做个准备。
这次温旻来到京城,仍旧不是面圣的好时机,自然不能随便公开露面了。是以全程谨慎,并不大张旗鼓。
但他进京的事,却瞒不过耳聪目明的江湖众人。
温旻是谁?是大魔宗新一代的右护法——虽然是“代”的。是掉下深谷却大难不死的福星,是徒手破维摩宗叛徒大案的传奇人物。
在这些传闻中,温旻作为“快剑沈知行的嫡传弟子”这一身份逐渐变淡,“代”不“代”也没那么重要了。更多是以一个独立的后起之秀的身份,登上传说的顶峰。
温大护法驾到姑苏时,就曾有不少江湖众人递条子、献笑脸。
姑苏名宿罗嗣宇,以前抱的是平安治和江湖群豪的大腿。后来听说温旻少侠——不,大侠,扶摇直上驾临姑苏,光是邀请他到罗府的别院做客就有好几次。
但金不戮喜欢清净,不想去。温旻便找藉口全推了。
这回到了邺京,更不得了。
闻风而动的江湖众人追着寻找维摩宗温护法的踪迹,誓要给他献上新年的头一柱高香。虔诚的姿态简直不逊于接待简易遥和当年的沈知行。
这搞得温旻不胜其扰。
他倒是不烦这些个应酬。但最近和金不戮蜜里调油,恨不得黏对方身上,成天被一群人跟着还怎么亲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