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
再,父亲大人于初九日大寿,此信到目,恐已在十二以后。余二十年来,仅在家拜寿一次。游子远离,日月如梭,喜惧之怀,寸心惴揣。又十一月初三日为母亲大人七旬一冥春,欲设为道场,韩非儒者事亲之道;欲开筵觞客,又乏哀痛未忘之意。兹幸沅弟得进一阶,母亲必含笑于九京。化贡匾额,可于初三日悬挂,祭礼须极丰腆,即以祭徐宴客可也。
昨接上谕,补兵部有侍郎缺。此缺二十九年八月曾署理一次,日内当具招谢恩。
澄侯弟在县何回归家?办理外事实不易易,徒讨烦恼。诸弟在家,吾意以不干预县府公事为妥,望细心察之。·
致诸弟 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南康舟中
·国藩出仕二十年,督师于外,落有时名,无自置私田之理。内子女流不明大义,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八部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
·付银百两回家,以三十两奉父,二十两奉叔,五十两资送亲族。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左右:
安五、蒋一来,接到父亲大人手谕及各书函,欣悉温弟生子之喜,至慰至慰。
吾今年本拟付银百两回家,以三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二十两为叔父大人甘旨之需,以五十两供往年资送亲族之旧例。此时瑞、临有贼,道途阻梗,不能令长夫带银还家。昨接冯树堂信,言渠将宝庆捐功牌之银送二百两与子植,为进京之川资,不审已收到否?如已收到,即请子植先代出百金,明年来大营如数终还,或有所增加亦未可知。如未收到,即请澄侯代为挪借百金,即付还归款也。资送亲族之项,比往年略有增改,兹另开一单,祈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