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华纳此前拒绝了《凯尔西》那个关于曼丹部落的电影项目,但制片人弗雷德·温特劳布仍然相信李小龙的电影具有商业潜力。李小龙回香港之后,弗雷德·温特劳布和他的合伙人保罗·海勒在华纳公司的片场成立了一家制作公司,名为红杉影业(Sequoia Pictures)。弗雷德·温特劳布曾向李小龙询问一些电影案例以学习借鉴,准备下一步在好莱坞推广功夫电影。当李小龙给他寄去《唐山大兄》后,他知道自己押中了。除了李小龙的银幕表现,还有那些票房数字。弗雷德·温特劳布确信,他可以拍摄一部高质量的电影来吸引西方观众,其制作成本将通过预售东亚海外市场(新加坡、泰国、日本,以及中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的版权获得。
弗雷德·温特劳布和保罗·海勒找到华纳兄弟公司远东发行业务部的负责人马迪克(Dick Ma),他是华纳唯一一位亚裔美国高管。[301]到这时为止,好莱坞曾将电影发行至华人内地市场,但从未与香港有过合作。马迪克一直在关注邵氏和嘉禾的发展,看到他们取得的成绩后,他强烈支持好莱坞与香港合拍第一部电影。这一想法,在当时来看十分激进。在马迪克的鼓励下,弗雷德·温特劳布和保罗·海勒写了一个长达17页的故事。讲述了三位主演(一位白人和他的黑人朋友,又找来一位中国人)共同前往韩先生的小岛,参加韩先生举办的武术比赛,捣毁了他的毒品交易,并将大批被关押的奴隶解救了出来。
他们把这个故事取名为《血与钢》(Blood & Steel),并将其推荐给华纳总裁泰德·阿什利。他很感兴趣,但也特别谨慎。电视剧集《功夫》已经播出,尽管在评论界被一致叫好,但并没能拿到收视率冠军。他不太确信美国观众已经准备好接受一位中国人在电影中担任主角了。1972年7月,李小龙拍摄《猛龙过江》的间隙,泰德·阿什利给他打去电话,试探他对这个项目的兴趣。电话交谈过后,李小龙给泰德·阿什利去了一封信,继续讨论这个项目,并在信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你需要我大过我需要你:
亲爱的泰德:
近期,香港将是我的发展重镇,我的电影在这里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以往的票房纪录……如果华纳能为我开发一些特殊的东西,我确信我独特的动作风格会让他们喜欢的……
现在我已经衣食无忧了,有人给我提供了最好的工作机会。泰德,我现在已经是华语电影中的头号巨星了,这是非常有趣的体验。无论是在名誉上,还是在财富上,我的意思是以任何标准来衡量,我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在我看来,坦率地说,我的感觉是,这个中国人肯定会打入美国市场,无论是以哪种方式,我确信。希望你认真、公正地考虑一下,事情如能促成,对你我双方都有好处。[302]
泰德·阿什利并不是靠盲目冲动当上华纳总裁的,一贯行事谨慎的他同意开拍这部电影,但只给弗雷德·温特劳布提供25万美元的制作经费。这是一笔小钱——同样在1973年开拍的《驱魔人》(The Exorcist)预算是1100万美元。身为项目发起人和中间人的弗雷德·温特劳布决定要促成此事,但他知道至少需要50万美元才能开拍,于是他希望说服邹文怀入股,由他出资25万美元,可以获得一半的利润分成。10月中旬,弗雷德·温特劳布飞往香港与邹文怀就此事进行商谈。
当弗雷德·温特劳布不在的时候,保罗·海勒聘请了新手编剧迈克尔·阿林(Michael Allin)来对剧本进行加工润色。[303]据保罗·海勒说,剧本的创作灵感来自他年轻时最喜欢的一部漫画《特里与海盗》(Terry and the Pirates):“这部漫画与中国、东方、神秘以及龙女有关。”[304]但据对功夫和香港一无所知的迈克尔·阿林介绍,剧本中他贡献的内容更多一些:“我从詹姆斯·邦德的电影中借鉴了一些内容,算是对他的致敬。”[305]最终成文的剧本只有85页,体量不大,仅用了三周的时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跳过了所有动作戏,他在那些空白的地方写着:“此处由李小龙先生负责。”
到了香港,弗雷德·温特劳布就没那么顺利了。每次他准备签合同时,老谋深算的邹文怀都会找到恰当的理由避开他。为了保证自己这笔25万美元的投资不会亏本,邹文怀不断要求越来越多的海外发行权,几乎一周争取一个:新加坡、泰国、中国台湾。一再做出让步之后,筋疲力尽的弗雷德·温特劳布终于意识到,邹文怀是在恶意讨价还价,他担心如果电影拍成,好莱坞会抢走李小龙,那可是他的摇钱树啊,他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一再推托。弗雷德·温特劳布在香港的最后一晚,约了邹文怀和李小龙在一家日本餐厅共进晚餐。李小龙在餐厅露面的消息迅速传开,引来了成千上万的狂热影迷。“我觉得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306]弗雷德·温特劳布说道,“‘小龙,我明天就走了,很遗憾我们不能达成合作。太可惜了,邹文怀并不想让你成为国